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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扎实做好“五强化”措施 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
  
  为切实推动县委前六轮巡察和三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化隆县各级党组织通过“五个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2017年2月至2019年8月县委组织开展的六轮常规巡察和三轮专项巡察中,发现并反馈了1220条问题,已整改完成了1215条,整改率99.59%,5条问题正在整改。

  强化思想认识,坚定整改目标。各相关乡镇党委、部门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日常工作、补齐工作短板、弥补工作弱项的重要抓手,迅速召开党组织会议、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主要领导巡察监督建议书批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市县巡视巡察会议精神,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全面认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研究,确保县委各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强化责任落实,抓好问题整改一是各相关乡镇党委、部门单位党组织把强化组织保障作为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首要任务。每轮巡察反馈后,及时召开党组织会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建整改办公室、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和巡察反馈会议等,从而使问题整改工作从组织领导上得到强化保障。二是各相关乡镇党委、部门单位党组织依据县委反馈的问题,对标县委巡察组要求,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整改措施和问题清单,通过建立“一个问题、一名牵头领导、一抓到底”整改机制,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三是各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严格按照县委每轮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对账盘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紧盯存在的问题及背后根源,经常“对账盘点”,时不时进行“回头看”,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不反弹、整改见实效。

  强化整改举措,力求整改实效。整改过程中,各相关乡镇党委、部门单位党组织通过召开会议听取汇报、自查自纠、自行验收及“回头看”等方式强化整改措施。在整改中,党组织书记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认真履行整改具体责任人职责,形成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成员落实整改任务的局面,从而确保了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向好。整改办公室实行“一个具体问题、一个销号报告、一套佐证材料”整改制度,倒逼各相关整改负责人、科室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日常督导检查贯穿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过程,围绕整改责任落实、重点问题整改到位、整改过程走过场等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有序推进。县委抽调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工作人员组建六个督察组,于2020年8月17日至21日对前六轮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对标对表,全面检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各相关乡镇党委、部门单位党组织坚持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按照工作实际制定了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干部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系列管长远的制度机制,有针对性地堵塞工作、学习、干部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漏洞,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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