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青海省纪检监察系统立足自身职责,深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多措并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认真学习宣传。省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研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意见,要求将学习《条例》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适时举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干部专题培训班,研究制定《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方案,通过撰写主题征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媒介宣传等形式,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同步跟进,及时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中心组(扩大)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开设专题网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把《信访工作条例》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党内制度法规有机融合贯通,深入系统学、联合实际学,准确理解把握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学在前、干在前、走在前,当好《条例》的积极宣传者、模范执行者、坚定维护者。
细化工作流程。省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关于纪检监察机关适用〈信访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逐条对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收、受理、办理、告知等各环节逐项细化工作流程,起草制定《省委主要领导转交信件接收和办理工作流程》,修订《青海省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待来访人员办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积极开展学《条例》、促规范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找差距、补漏洞,守好职责边界、抓好统筹衔接、补齐工作短板。
回应群众关切。省纪委监委结合《条例》有关规定开展“纪委监委请您来出题”活动,多渠道公开征集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建设等重点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共征集到群众反映集中的典型问题155个,及时移送专项监督工作机构,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集中研究解决。同时,持续开展重复举报治理,筛选出48件典型重复举报向有关责任单位集中发函交办,跟踪督促办理进度,要求承办部门压实首办责任,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公开反馈核查结果,从源头上消除重复举报产生动机,对办理结果严格审核把关,着力解决一批“三多”举报突出问题,有效化解一批“陈年旧案”,营造良好信访举报秩序,助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坚持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抗震救灾等特殊紧急诉求的信访举报即收即转,不隔夜不拖延,积极回应群众合理期盼和正常诉求,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责任、态度与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