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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上半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8日
  
  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董金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西宁市推进实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何明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常委、门源回族自治县委书记白顺兴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一系列违纪违规问题被查处,一次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是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生动体现。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强化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反腐惩恶力度进一步加大,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守初心使命,再武装、再出发、再深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滕佳材在省纪委监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上强调。

  省纪委监委把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新思想新要求转化为推动青海工作的内生动力。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纪委监委对标对表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要求,对半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检视,查摆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清单,开展专题调研,加强整改落实。

  省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扣职责定位,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不断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的作用,推动日常监督与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相衔接,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省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探索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采取延伸巡视、“下沉一级”等方式,延伸巡视触角、拓宽巡视范围,深入开展巡视监督;探索派驻监督新模式,开展“5+N”监督实践主题活动,积极构建派驻监督片区协作机制,协同作战、共同发力,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断彰显。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省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重点做好脱贫攻坚领域、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民生领域“微腐败”整治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脱贫攻坚领域,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截至5月底,移交的112件问题线索,办结108件,立案查处44件,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194人。

  在生态环保领域,将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的问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肃追责问责。截至5月底,给予48名领导干部党纪政务处分,诫勉14人。认真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督察反馈的5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7个;移交的7件问题线索,立案查处7件,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62人。

  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坚持深挖细查,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个也不放过。截至6月26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37件,立案64件,4名公职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2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并上交违法所得,留置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在民生领域“微腐败”整治工作中,紧盯土地征收流转、拆迁改造、招投标、集体三资、惠民补贴、低保社保资金管理方面以权谋私、乱收私分、优亲厚友等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绝不手软。截至5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微腐败”问题73件,处理17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5人。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自治腐败的政治性,把握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惩治力度,在“不敢腐”上动真格。紧盯“关键少数”,严肃查处了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董金明严重违纪违法等案件。今年1-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729件,处分622人,移送检察机关43人,成功追回外逃人员2名。全省共45人主动向组织投案或说明情况。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预防措施,在“不能腐”上见成效。在党委全会、纪委全会认真开展述责述廉,对巡视巡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地区、单位,与党委(党组)书记开展告诫约谈,拧紧责任螺丝、传导责任压力,让抓早抓小、教育管住大多数成为常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典型案件等措施,在“不想腐”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加大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力度,以典型案例为镜鉴,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律,在思想认识上筑牢防线、纠偏矫正,在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于斗争、善于作为,推动党风政风根本性转变。

  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省纪委监委始终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刻不停歇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省纪委监委再次畅通监督渠道,对典型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因地制宜抓好专项整治。注重查处脱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5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9起,纪律处分、组织处理93人,分19批次对76人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省纪委监委把为基层减负纳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紧盯重要节点、重点时段违规吃喝老问题,又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的问题苗头,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上半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起,处理16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记者 薛 军 通讯员 张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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