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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1月4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8日至7月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退役军人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积极推动巡视整改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治统领,对标对表巡视整改要求。多次利用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学习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十九届中央第五轮、第六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巡视工作提出的政治要求,更好理解把握巡视工作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深入学习王建军书记在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七轮巡视综合情况及问题线索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学习十三届省委第七轮、第八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全面理清巡视工作任务目标,切实提升巡视整改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切实认清巡视工作对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重要深远意义,进一步提升了依法依规管党治党的认识和行动自觉。反复深入学习省委给我厅的巡视反馈意见和省纪委监委给我厅提出的巡视整改要求,厅党组一班人主动认领责任、人人作表态发言,为有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和思想作风保证。

  (二)明确党组“一把手”挂帅,以上率下压实各级责任。始终强调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成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忠同时担任两个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主持研究重要事项,督导落实整改举措,就难点、重点问题先后多次约谈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负责人,深入相关单位实地督导,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厅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带头抓实自身承担的整改任务,又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实地了解分管处室和下属单位巡视整改推进情况,具体指导整改工作加强针对性、实效性,同时,各党组成员之间就共性问题整改加强通气协商、配合协作,确保了厅系统巡视整改工作一体推进、不留死角。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阶段性工作头等大事,时刻与厅党组保持同频共振、一体联动,铆在具体人、具体事上坚决纠治,确保了巡视整改切实落地见效。

  (三)突出严督实改,规范程序逐条对账销号。厅党组在认真分析研究、全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2类46个问题,分解细化为86个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并提出了清晰具体的整改目标。9月21日,组织召开“省退役军人厅巡视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对厅党组巡视整改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抓好巡视整改任务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全面部署。专门下发《关于规范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制定“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流程”,明确巡视整改任务销账的4个必备要件、7个工作环节,系统规范了整改销号流程、确保了整改落实质量。先后6次召开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程跟踪督导巡视整改工作进度,集体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审核把关提请准销号整改任务。巡视整改督查督办领导小组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对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评估整改实效,先后将不符合销号条件的12个问题发回相关部门重新整改完善。

  (四)深入对照查摆,举一反三纠治潜在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组织开展了会前集中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经报请省委同意,12月7日,厅党组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和驻厅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到会监督。会上,李忠同志代表厅党组作了深刻对照检查,从四个方面检视了厅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巡视整改中发现的短板弱项,剖析了存在问题根源,提出了五个方面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带头,厅党组成员逐个开展对照检查,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开门见山、坦诚相见、直点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党组成员表示要进一步从细从实从深认识问题,会后立即组织相关处室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扎实推进整改的基础上再深入、再具体,确保治标治本一体推进、不留尾巴。

  (五)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效推动成果转化。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成果深化固化,突出“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打基础”与“管长远”相结合,着力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厅系统组建时间不久,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先后制定出台《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意见》《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文处理规定》《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新媒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15个制度规定,全面堵塞制度漏洞,依法规范各项工作。针对巡视提出的制度建设不完善、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先后对《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会议事规则》《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务会议事规则》《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10个制度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提升制度规定针对性、操作性、强制性,为更好推进厅系统全面建设、推动退役军人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坚定践行政治责任,采取的主要整改举措及其成效

  此次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退役军人厅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共反馈4个方面12类46条具体问题,我们对这46条问题进行认真细化分解、研究整改。通过三个月时间的集中整改,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46个具体问题已基本自查销号,并在持续巩固成效过程中。具体情况如下:

  (一)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够扎实方面。一是着力提升理论学习质量。修订完善了《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中心组学习采取理论学习、调研研讨、心得分享、专家讲座、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模式,实行学习签到制度,对学习记录提出规范要求。根据学习内容确定厅级领导和处级干部作交流发言、心得分享,有效推动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两促进两提升,自2020年8月至目前,已举办中心组(扩大)学习6次,研讨交流20人次。严格执行年度学习计划,及时更新学习内容,督查学习笔记,确保学习计划与学习内容相一致。二是加大思想教育力度。制定下发了《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要求党支部书记签字审核党员笔记,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按季度检查通报,及时纠正学习不及时、记录不规范等现象,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检查3次。制定下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日常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列为日常检查考核重要内容。组织召开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研讨会,厅党组成员带头作交流发言、党员人人交心得体会,研究制定了《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切实让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入脑入心。借助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学院等平台载体,要求党员干部积极开展理论自学,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三是深入贯彻重大要求。研究制定了我省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的年度重点任务分工,着力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新任务、新要求落地落实。积极协调中央和省委编办实现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带编安置,协调省直各单位利用空编安置,着手探索开展“直通车”式安置,严格按规范做到阳光安置,有效提升了退役军人安置满意度。建立省级退役军人承训院校(机构)目录,择优遴选67家培训院校(机构)纳入省级承训目录,紧盯退役军人就业所需和市场所要,扎实开展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全员适应性培训。加大“清华大学军转干部网络学堂”宣传力度,鼓励退役士兵参加“百日线上免费培训”行动,着力拓展退役军人知识面、提升就业竞争力。制定出台《青海省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类服务对象优先优待政策,有力促成了全社会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氛围。利用报纸、电视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扬孙万红等全省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宣传退役军人最新政策,很好地展示了新时代退役军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和退役军人工作的新形象,切实提升了社会影响力、关注度。四是注重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2020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梳理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工作任。厅党组严格落实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自2020年8月至目前,已在党组会上先后2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3次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并向省委书面汇报了2020年度厅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先后5次召开退役军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和信访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及时下发会议纪要指导全省抓好重点时节、重点人员意识形态管控,确保全省退役军人群体稳定。制定下发了《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和《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新媒体管理办法》,搭建了全省退役军人系统微信矩阵平台,经常向退役军人解读政策、正面发声,自2020年8月至目前,通过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120余条。印发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组建了网评员队伍,积极开展正面引导,加强各类媒体上的正面发声,组建以来参与网评人员达20余人,评论数2.5万余条。

  2.在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方面。一是积极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在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系统开展 “退役军人之家”创建工作,分片区在海北州刚察县、海东市平安区和黄南州尖扎县举办创建“退役军人之家”现场观摩会,以“退役军人之家”创建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达到“五有”标准,截至目前,全省申报的228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中达到90分级以上“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有28家,达到80分以上的有178家,总体创建率达到90%。厅机关遴选15名业务骨干组成教员队伍,深入全省8个市州开展“送教下乡”活动,累计行程3020公里,完成144个课时,基本实现市(州)、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工作人员全覆盖。盘活历年往来资金8450万元,安排其中2240万元用于配备基层服务保障机构服务车辆和专用设备、补充工作经费,有力提升了基层建设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服务保障职能。加速推进社保接续工作,召开全省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暨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业务培训班,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严格落实日统计、周通报制度,指导各地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动员工作,引导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及时补缴个人应缴费用,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截至12月11日,全省补缴率已达到95.46%。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依托办公新址建设,投入1079万元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其中新办公楼视频会议系统和基础网络硬件设备已全部到位并完成调试,退役军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正在研发当中,项目完成后将实现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数据上下联通、综合业务协同办理,为退役军人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体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省级“好差评”系统的数据对接,截至目前,共填报“好差评”数据960余条,其中“非常满意”780余条,“满意”180余条。三是扎实开展“六稳”“六保”工作。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就业情况,全省共建立就业台账1337个。紧盯退役军人就业所需和市场所要,扎实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全员适应性培训。举办2020年青海省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专场招聘会、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网络招聘月活动、2020年度青海省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专场网络招聘会,全省累计举办170场退役军人招聘活动。持续发挥“青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全面提供全时段、不接触、零距离服务模式,自平台上线以来,累计推送招聘资讯319期,提供岗位43671余个,实现签约就业431个。建立发布省级退役军人承训院校(机构)目录,择优遴选67家培训院校(机构)纳入省级承训目录,聘任10名省内就业创业专家建立“青海省退役军人导师库”。会同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青海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广泛动员有意愿的退役士兵参加高职扩招,加大“清华大学军转干部网络学堂”宣传力度,鼓励退役士兵参加“百日线上免费培训”行动。向各市州印发《青海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青海省就业创业宣传海报》等7类43900册宣传彩页。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向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推荐“青海启迪之星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青海青年创业园孵化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国首批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四是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服务系统运行情况的通知》,对全省困难退役军人底数进行详细摸排,通过各地积极帮扶援助目前已脱困111人。投入资金1300万元,筹措建立了“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建立了与现行抚恤优待政策相配套、与个人实际困难程度相关联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新机制,目前已启动第一批帮扶,拟核定帮扶金额11.05万元。结合“两节”“八一”等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截至目前,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共计64名。厅党组专题听取厅扶贫工作队驻村扶贫工作汇报,并带工作组赴联点扶贫村开展深入调研,与县乡党委政府对接,研究确定了部分扶贫项目,现场协调解决了联点帮扶工作的实际问题。五是迅速补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短板。成立了厅“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忠任组长,各副厅长任副组长,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统筹推进厅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通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联系退役军人等时机,加强“扫黑除恶”政策宣传,引导退役军人严格遵纪守法,积极参与所在单位或社区“扫黑除恶”活动,当好战斗员、宣传员、联防队。加强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实现抚恤优待待遇与个人现实表现相挂钩,督导退役军人严格遵纪守法。

  3.发挥机构改革能效不够充分方面。一是提升履职尽责质量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我省配套措施,加强对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创新政策的研究把握、贯彻执行。推动出台《青海省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优待目录清单,建立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优抚工作机制。会同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优待工作的通知》,对我省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享受优抚优待内容作出详细明确。加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宣传力度,加强信息采集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实现应采尽采。为全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邮寄部分党章党规,进一步强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属地化管理责任,要求各地积极主动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所属党支部定期沟通联系,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异地居住比较集中地区设立联系点,全面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教育管理。二是科学划分内部职能。对照我厅“三定”方案中的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职能,与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经党组会研究,具体明确各事业单位的指导处室,理清工作职责。三是积极释放改革效能。认真做好厅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通过考核选调、考试招聘等为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选配工作人员。协调各市(州)退役军人部门,督促各地抓紧落实保障机构人员到位。

  (二)针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的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一是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坚持把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开展学习党纪法规、廉政教育13次,党组专题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党组书记、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1次,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13次,编发微党刊13期,组织厅系统干部职工专题培训2次、廉政知识测试3次。督促各党支部与党员再次签订党员公开承诺(廉政承诺)书,开展廉政承诺、家庭助廉等活动,建立完善厅机关四级调研员和厅属事业单位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制作谈心谈话(廉政谈话)记录本,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推动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厅机关纪委对厅系统副处级领导干部及厅属事业单位副部长及以上廉政谈话做到了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修订完善了《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厅党组领导班子责任清单16项,厅党组书记责任清单11项,厅党组班子成员责任清单9项,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8项。召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述职专题会议,听取厅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专题汇报,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忠逐一进行点评,并针对每位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结合中秋、国庆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工作,对各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逐一进行检查督导,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向各党支部进行通报。结合重大节假日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对各处室(单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年内组织综合性督查3次,专项督导6次,明察暗访4次。厅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组成专项核查组,对相关单位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核查、指导纠正,要求相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项严肃整改。三是抓紧抓实“不想腐”的教育。6月份,组织召开机关纪委委员会议,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研究讨论巡视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分别对部分处室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机关党委书记通报了督导检查情况。全面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中关于谈心谈话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系统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制作谈心谈话记录本,并配发给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推动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截至目前,厅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4次,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分管单位负责人之间15次,处室(单位)负责人与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之间谈心谈话46次,普通党员之间谈心谈话113次。利用各种学习、会议契机,经常提廉政要求、发布廉政提醒、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三季度开展干部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17次。

  2.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作用不充分方面。一是强化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主责主业。积极发挥驻厅纪检监察组作用,为驻厅纪检监察组设立专门办公室,便于其更好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驻厅纪检组合理调配组内人员力量,明确各综合监督单位联系人;动态更新厅系统省管干部、处级干部的廉政档案,切实强化日常监督的有效性和便捷性;对厅规划财务处、拥军优抚处、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今年1至3季度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现场点评,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担当。切实强化机关纪委职责职能,明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处)内部职能分工,明确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工作职责;年内举办了2次纪检业务知识培训,派员参加省直机关纪工委组织的纪检干部培训班,邀请省直机关纪工委同志就党章、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党纪党规知识作了专题辅导,切实提升机关纪委监督执纪能力。二是加强基层单位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作风纪律督导检查,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政治专项检查,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和三季度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研究制定《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委员工作制度》,将机关纪委委员工作职责进一步以制度形势进行明确和细化,定期召开机关纪委委员工作会议,及时分析研判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纪委委员按照各自分工有效发挥作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各处室(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新查找廉政风险点,做深做细做实风险防控措施。研究制定了《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日常监督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退役军人事务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监督考核工作。三是纠治虚以应付现象。督促各党支部与党员再次签订党员公开承诺(廉政承诺)书,积极开展廉政承诺、家庭助廉等活动。及时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风险点查找梳理和防控措施制定等问题,把具体任务细化明确到每个纪委委员身上。分别制定处室(单位)、个人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并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及业务工作特点,对廉政风险点再细化再完善,从本处室(单位)主要职责、廉政风险点描述、风险等级、防范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梳理健全,并报请主管副厅长审核。驻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召开廉政谈话会,在进一步熟悉各处室和事业单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结合被谈话人的工作业务特点,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方面。一是着力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下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付费使用暂行规定》等规定,加大财务审核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厅机关车辆运行费一事一结。厅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组成专项核查组,对个别单位报销票据与派车单不相符、报销金额与票据不一致等问题进行核查,并责令相关人员全额退还了违规报销金额。相关人员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了深刻检查。二是着力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我省评比表彰相关规定,全面规范相关单位表彰项目。厅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组成专项核查组,对相关单位已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了全面核查,对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令将相关款项原渠道全额退还。三是着力规范经费审批报销。组织开展厅系统财务培训班,对厅机关与厅属单位相关人员培训学习《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财务管理办法》并邀请审计厅行政事业处有关领导进行授课,全面规范财务工作,严格做到按标准预算,先预算后支出。厅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组成专项核查组,对相关单位培训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核查,责令纠正、补齐个别未按规定报销的经费款项。四是大力纠治下属单位超标准慰问问题。厅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组成专项核查组对超标准、不规范慰问问题进行专项核查,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完善相关佐证材料,并将超标准支出经费原渠道全额退还,要求相关单位今后严格按照厅《慰问制度》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慰问活动。五是按规定使用退役安置补助资金。厅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组成专项核查组,对未按规定使用退役安置补助资金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责令相关单位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认真落实专项资金审批管理流程,确保专款专用。六是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研究制定《关于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党内问责的建议意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相对较多的单位,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向厅党组作出深刻检查、接受批评教育,并由分管副厅长在所党总支会议上通报相关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问题较少的其他单位,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在各自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并由分管副厅长在会上进行批评教育。

  4.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方面。一是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疫情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安排部署任务。二是着力提升服务工作质量。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方面,研究起草关于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能力的贯彻落实意见,指导各地常态化开展走访摸底、建档立卡、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等工作;全力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电来访办理工作,加大符合政策规定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力度,切实提升信访案件答复率和办结率;加强作风建设,在各级服务中心(站)设立权益维护“窗口”、法律援助站,拓宽服务渠道,解决服务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方面,利用检查指导、实地调研等契机,与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广泛征求军休干部意见建议,了解军休干部所想所盼和合理诉求,及时回应老干部关切;加强与省委老干部局、民政厅老年大学的联系,想方设法拓宽服务渠道,10月底牵头组织32名军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及优秀党员在延安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性教育培训,11月初组织18名荣誉军休干部在陕西临潼工人疗养院开展了异地疗养活动。拥军优抚工作方面,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对伤残抚恤对象残情鉴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评残委员会专家库,确保评残工作更具专业化、更有信服力;组织58名优秀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赴陕西省疗养院开展短期疗养;及时解答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电、来访,办理退出现役残疾军人伤残抚恤关系转移手续,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坚决纠治“衙门作风”。研究制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从4个方面列出13条具体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正按目标任务推进。在厅系统开展“亮身份、亮岗位、亮职责”活动,干部职工人人悬挂工作牌,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督促转变工作作风。针对移交安置工作跟踪服务不够的问题,转发中央相关文件,召开全省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暨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业务培训班,解读移交安置相关政策,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规范“退役士兵安排工作登记卡”报送流程,确保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上岗登记、跟踪回访等政策落地落实。

  (三)针对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的问题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方面。一是将班子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纳入党组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围绕退役军人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交流研讨。拟定理论研讨和调研课题,由厅领导参考并安排落实,目前各厅领导共完成今年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4篇。先后举办了全省退役军人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一期厅系统业务大讲堂活动,对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培训,厅领导班子全员参与。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重新修订厅《党组会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经费额度、参会人数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出台《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经费预算审批与执行的暂行规定》,对程序不够规范采购项目的相关审批、招标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归档。严格执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经费预算审批与执行暂行规定》中“经费预算审批权限”的相关规定,凡超过10万元大额资金提请厅务会、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三是健全完善党组工作制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2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学习。重新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划》《厅务会议事规则》《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并由厅办公室牵头,整理形成《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内部工作制度汇编》,下发各单位深入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四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厅党组书记亲自研究起草厅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核签阅,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报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等相关部门审核,于12月7日组织召开了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省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下发通知,要求厅系统各党(总)支部以厅党组巡视整改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样板,开好组织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讲真话、有辣味,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洗澡治病的效果。

  2.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格方面。一是着力提升思想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厅党组书记讲授《把为人民服务理念贯穿到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专题党课,厅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讲授《筑牢“防火墙”,增强“免疫力”,争做新时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表率》专题党课,邀请青海省国家保密局开展保密安全教育培训,邀请省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民法典》辅导培训,先后组织厅机关党员干部收看《群众利益无小事》警示教育片,不断增强党员教育培训实效。印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双学双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厅系统开展“双学双提”活动,并于9月21日至25日举办了全省退役军人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大力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要求每一位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干部认真学习掌握“两项法规”,并对首次填报对象进行重点培训指导,确保应报尽报。组织专业人员在全厅开展档案专项审查,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规范干部人事档案。三是加快提升干部能力。通过组织调训、自主选学、党校轮训、网络自学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制定2020年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圆满完成2020年度“送教下乡”工作任务,成功举办全省退役军人系统业务能力提升示范班,从退役军人事务部邀请4位业务司(局)领导开展业务培训,在厅机关先后举办3期“业务大讲堂”活动,让系统人员更加熟悉业务政策,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工作暂行办法》《青海省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三审二核二报”制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谨细致。加强与省委组织部以及相关省直单位人事部门的沟通交流,每周三下午集中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强化人事干部能力建设。五是大力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制定下发《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对厅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行科学系统设计、全面加强。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在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确定处级年轻干部8名,科级年轻干部13名,建立了年轻干部队伍库,并将符合条件的5名年轻干部向省委进行了推荐。对符合晋升条件的2名年轻干部进行了职级晋升,将5名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安排到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使其得到全方位的锻炼。

  3.在机关党建工作比较滞后方面。一是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视支持。利用厅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印发《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专题研究部署厅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汇报。9月份,对各党(总)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对督导情况进行通报。制定印发《厅系挺开展“做好‘三个表率’服务‘一优两高’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对打造“四型”机关,做到“三个表率”,争创“六种模范”提出要求。二是压紧压实支部书记责任。在省委党校举办全省退役军人系统业务能力提升示范班,开展厅系统党支部书记轮训,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不断提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履职能力。针对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党支部主题教育方案多出的问题,主管副厅长分别与处室负责人和经办人从落实“一岗双责”、主办责任等方面进行组织谈话和严厉批评教育,鉴于该支部在整改过程中存在认识不深刻不到位的问题,2名同志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先后2次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做了深刻检讨。三是着力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制定下发《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关于厅系统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的通知》等文件,对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提升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下发通知要求厅系统各党(总)支部以厅党组巡视整改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样板开好组织生活会,要求各党(总)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剖析材料并签字备案,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讲真话、有辣味。

  4.在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提升攻坚克难力度。深入开展“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退役军人事务部挂账督办12件问题全部化解,省本级排查督办142件问题化解率达到97.8%,9件重复信访案件得到有力化解。采取实地检查、电话督导、走访了解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市州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协调将退役军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平安青海建设(综治工作)、双拥模范城县考评,进一步加大考核督导力度。二是着力激发干部队伍精气神。利用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时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方面的文件精神进行系统学习。制定下发《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核监督,树立注重实绩的考核评价导向。三是注重提升干部工作标准。按照 “亮身份、亮岗位、亮职责”活动要求,结合干部职工日常管理,持续加强对厅机关干部职工执行工作纪律、务实工作作风方面进行常态化督查督导。针对公文错漏多出的问题,制定下发《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文处理规定》,对行文规则、核文程序、办文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公文制发季度通报制度,并下发《2020年10月、11月文件审核情况通报》,对出现的错情、漏情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并责令相关处室认真学习公文处理相关知识、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四)针对落实主题教育整改任务不彻底的问题

  1.在以处室整改代替党组整改方面。一是厅党组班子成员对党组层面的19条问题全部主动认领,主动整改。目前,已按期完成17条整改任务,仍在推进整改的2条,主要是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军休干部文体活动中心虽然已完成前期规划建设但未正式运行。二是为及时掌握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情况,要求相关责任处室按季度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汇总整理,提出改进加强措施。

  2.在选择性整改方面。一是针对检视出来的19条问题,厅党组书记主动认领问题清单,厅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领域对号入座认领清单并做了表态发言,常态抓好落实。二是已首批筹资1300万元建立了“青海省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并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下发了《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和《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操作使用规程》,目前已启动第一批帮扶,经各地申请、省级初审有13人符合申报条件,拟核定帮扶金额11.05万元。

  3.在存在纸上整改问题方面。一是厅党组层面的19条,已按期完成17条整改任务,仍在推进整改的2条,主要是因为厅办公新址还未正式启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军休干部文体活动中心虽然已完成前期规划建设但未正式运行。二是厅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4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按季度报送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并就进展情况进行及时通报。期间,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及清零销号工作。三是第一批主题教育结束后,及时给各市州印发通知,要求上下联动、无缝衔接,确保主题教育连续性和完整性。

  4.在未建立长效机制方面。一是制定出台《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意见》《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文处理规定》《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新媒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等15个制度规定。二是修订完善《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会议事规则》《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务会议事规则》《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10个制度规定。三是制定落实“扫黑除恶”方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工作方案,并要求厅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坚决贯彻、长期坚持。

  三、着眼夯实政治根基,巩固深化整改成效的工作打算

  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扎实成效,但距离省委要求、发展需要、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今后,我们将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深化理解把握”的重大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巡视工作各项安排部署,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深化固化,近而推动全系统科学健康发展,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不断提升进步。

  (一)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始终。着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先导,以党章党规和法律条规为重要内容,持续夯实理论武装、加强思想引领,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党员的初心使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高质量落实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政治标准、严守政治规矩,全面精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构建完备系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有力的监督制约体系,坚决守牢红线底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退役军人事务系统。

  (二)坚持将问题整改抓细抓长。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我厅的4个方面12类46个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查摆,一体纳入整改计划,确保巡视整改治标治本、到底到边。集中整改阶段结束以后,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对已完成整改的,定期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阶段性整改完毕需要持续推进的,明确牵头责任,强化制度机制运用,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恒心韧劲持续推进整改。依据《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安排对厅属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各单位巡视整改后财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计普查、督导整改,确保存在问题见底清零。要认真做好巡视整改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对需要向服务对象公布的整改成果及时公布,更好发挥巡视工作档案在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坚持让制度效力充分彰显。着力构建覆盖全面、措施具体、追责有力、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将巡视整改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形式,对巡视整改期间制定出台、修改完善的制度规定分门别类梳理汇总,共同印发给厅系统各支部并组织认真学习,着力提升各级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厅办公室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处)加强督导检查,着力提升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防止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不符合规矩的事情坚决叫停,对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在厅系统内部营造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

  (四)坚持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坚持把推进巡视整改成果深化转化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要求结合起来,与提升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起来,与用心用情用力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结合起来,坚决杜绝巡视整改与推进工作“两张皮”现象,做到巡视整改每精进一步,思想认识就拔高一层、能力素质就提升一级、作风转改就深入一环,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立足新时代、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着力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971-6114813;邮政信箱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60号,810000;电子邮箱:qhtyjrswt@163.com
中共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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