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贵州省遵义市纪委监察局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规范处置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综合采取电话督促、实地指导、听取汇报、调阅卷宗、通报情况、约谈承办单位负责人等方式,切实抓好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督办工作,严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突出交办重点。纪检信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2016年受理反映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专项台账。梳理排查,对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县、乡镇以及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开展重点交办。严肃查处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资金,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以及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扶贫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等问题。
突出督办重点。纪检监察机关对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及时跟进督办。对承办单位组织不力、办理不认真、进度缓慢的,超出办理期限仍未报告结果的,进行重点督办。
严格责任落实。市县两级纪委成立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对信访举报问题较多地区,以及办理力度不够、进度缓慢地区,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压、瞒、推、拖等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追责。
实行重点监测。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县级纪委选择1至2个乡(镇、街道、社区)作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管理重点监测点,由县(市、区)纪委领导负责联系,带头下访,强化监测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市纪委领导对各自分片联系的县(市、区)纪委重点监测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办。(贵州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