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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严肃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7月4日
  
  为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革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沉疴顽疾,稳步推进作风建设,营造务实担当、真抓实干良好氛围,6月28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就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和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和省林业和草原局系统进行了严肃通报。

  2018年2月以来,原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原国土资源部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原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属单位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实现“一窗受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没有从践行党的宗旨的高度,维护群众利益的大局去推动、去解决。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对办证大厅作风建设抓的不紧、管理不严,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生硬等问题不敢较真碰硬、进行处理,给办事群众带来了不便,被国务院督查组在2018年8月22日明查暗访中发现,并相继被国内新闻媒体曝光,自然资源部也于2018年9月15日在全国自然资源系统进行通报,给我省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及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此类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原西宁市国土资源局、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履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核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西宁市纪委和原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分别依据有关党纪党规对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西宁市国土资源局)、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给予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刘友辉(原任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对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处级领导干部李锋(原任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给予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陈建强及副主任卫振祺诫勉谈话。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资源、省林业和草原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良风气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报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全省自然资源、省林业和草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整治式主义官僚主义重大部署,切实把整治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是要对西宁市自然资源局、西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履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做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三是全省自然资源、省林业和草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协助并督促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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