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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州委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1月11日
  
  果洛州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总体部署,认真执行省委和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是深化新认识,把握新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果洛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宣讲方案》,坚持“真学深学、真讲讲透、真抓敢抓、真干实干、真办办好”。今年以来,州委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州委常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宣讲77次,全州各级党组(党委)举办专题研讨会和集中学习会520余次,党校教师开展宣讲和辅导120余场次,基层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讨论1200余次,讲党课3500余场。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把党章等党纪条规作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基本内容和各级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通过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丰富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储备。

  二是扛实硬责任,落实新举措。制定下发《2017年度果洛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意见》。年内,州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议题11次18项,州委制定下发相关文件7份。年内,共约谈各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部门“一把手”20余人次,听取班子成员及党委(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0余次;对6县和州直有关职能部门31名主要领导干部就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两个责任”进行约谈和提醒。

  三是抓住“关键少数”,推动责任落实。注重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逐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地区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和干部考核任用重要依据,督促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班子成员坚持做到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职责分工,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各地区各单位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通过检查、调研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切实把主体责任延伸至基层,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责任链条。同时,严格坚持常委会班子成员及党组、党委书记主动向州委主要领导每年两次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考核末位约谈制,年初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分靠后的1个县和5个州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

  四是强化督导督查,发挥考核实效。着眼于增强检查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明确责任主体为基础,以细化履责措施为重点,以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坚持把日常检查与年终专项考核结合起来。年内分两次对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确保责任考核科学化、系统化。7月份,组成4个检查考核组,对6县和43家州直机关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和年中检查。11月底至12月初,安排州委各常委带队组成12个考核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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