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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从严要求认真履职尽责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6月24日
  
中共民和县委书记 杨海林
  

  近年来,民和县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县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呈现出担当干事的工作氛围。

  一是强化主体意识,切实履行责任。县委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纪委全会、专题会等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研究部署和强力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定期听取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抓“关键少数”,讲政治守规矩,抓廉政防风险,讲自律常监督。通过抓学习、抓难点、抓关键,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

  二是坚持抓细抓常,强化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省市相关措施规定,制定了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类经营性财产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实行统一登记、管理,使私设“小金库”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常态化开展中央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清理“小金库”、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整治活动,推动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常态化开展节日期间执纪监督,加大处罚和公开曝光力度,公款送礼和节日腐败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常态化整治“四风”,重点整治工作中调门高、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确保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是坚持挺纪在前,严肃问责问效。用足用好“四种形态”,通过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监察调查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厉惩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形成了持续有力的震慑。2018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置546人,其中运用一、二种形态处置488人,三、四种形态处置58人。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共立案122件,给予党纪和政务处分200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6人。从严管理干部。2018年至今,调整交流股站级干部79名、财会人员54名,尤其是对长期从事项目、规划、财会、人事、经济等重要岗位上的股站级干部常态化跨单位交流。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乡镇纪委书记调整交流15名,其中提拔重用6名。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勤勉工作,但因能力和认识问题犯了错误,自身又能正确认识到错误的7名同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免于刑事处罚,保留了公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对个别人因私利而恶意诬陷干部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澄清不实举报,向陷害诬告者亮剑,为干事担当者撑腰,社会反响很好。在反腐败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有3名干部主动向县纪委监委交代问题。对受到诬告陷害、轻微违纪并已改正的干部,县委该提拔的提拔,该重用的重用,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

  四是突出政治巡察,提升监督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强化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主动接受和支持县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务实、精准、高效开展巡察工作,分5轮对15个乡镇和19个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进行了扶贫领域、生态环保、“四重一大、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情况和扫黑除恶和大棚房整治专项巡察,对全县各学校、工程领域违规招投标进行了机动式巡察,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36条,提出整改建议21条,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4条。为进一步开展好巡察工作,今年对巡察组长进行了调整充实,让从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机关主要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的干部担任巡察组长,更能从“四个意识”和工作经验上做好巡察工作。

  管党治党既是主体责任,也是政治责任。民和县委将始终严格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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