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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区四举措规范问题线索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5日
  
  2017年,平安区纪委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紧盯问题线索的受理、登记、分析、处置等关键环节,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确保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01件,其中立案16件,初核65件,函询13件,信访了结21件。

  加强集中管理。案管室对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执法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

  规范处置程序。案管室对受理的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及时交承办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案件承办部门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提出处置意见。案管室结合承办部门提出的处置建议,以审批或者组织召开评估会的方式确定处置方式,按程序移交承办部门。问题线索的处置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各环节均由经办人签名,全程留痕,处置材料均按要求进行归档。

  建立制约机制。案管室和承办部门均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做到动态更新,实时掌握线索去向和处置进展,每月25日之前及时填报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线索内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汇报问题线索综合情况。同时,履行督促办理职能,建立督办台账,通过采用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上报相关材料。

  严守保密纪律。问题线索登记、分析、处置和移交全过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知悉范围,严禁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和失密泄密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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