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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果洛州委常委副州长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5年6月9日
  
  在果洛州2015年教育工作及第二轮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估会上,主管教育工作的州委常委、副州长当周在全面分析全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同时,就下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五项措施。一是全州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相关规定,时刻牢记“有权不可任性”,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对法制和制度心存敬畏,健全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避免权力滥用和失范,进一步严肃中小学校财经纪律,特别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和校务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群众和师生关注的收费、资助、招生、职称评审、项目建设等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各类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切实抓好项目前期管理,项目质量、资金及后续管理工作,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四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紧问题整改,坚决防止和纠正、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五是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基”建设,以强有力的组织纪律和过硬的工作作风,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编者按:这是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召开以来,省委、省纪委不断向市州一级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取得的初步成效。是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强化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既要廉洁自律,又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的要求,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承担主体责任的积极行动。由此可见,只要认识明确、态度端正,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非难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真正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付诸于实际行动之中,不断推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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