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令哈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市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按照“高位引领、统筹协调、精准监督、稳步推进”的原则,聚焦重点任务,深化靶向纠治,以实际行动护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坚持统一思想,做细谋划部署“点题”,提高专项监督精准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做到“逢会必学”,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自觉立足职能职责,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将专项监督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制定《德令哈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2022年任务分工方案》,建立5个方面25条监督措施,绘出“路线图”,定出“时间表”,下达“任务书”。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月调度统计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线索台账》等工作台账,通过定期统计问题数据、定期听取工作进展,切实加强对专项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各项监督任务落实落地。同时,优化延续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专抓”体制机制及市委书记领办问题线索机制,确保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有章可循。
坚持优化路径,以问题为导向“破题”,提高专项监督针对性。坚持靠前嵌入监督,细化监督措施,强化提醒、督促和协调。探索实行乡村振兴“月监督清单”制度,以每月“派单”方式推动监督具体化、清单化,统筹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检查力量,打“整体仗”、下“通盘棋”,通过“室组乡”联动模式,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灵活运用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主动下沉项目实施点、各村(社区),聚焦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行业领域政策有效衔接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被监督单位对照监督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确保监督反馈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形成监督闭环同时,根据省州市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议通报指出问题、州纪委监委检查发现问题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调整监督重点,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今年以来,共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检查10轮次,下发督办通知7份、工作提醒22份,推动整改问题56条。共受理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4条,其中市委书记领办问题线索1条,给予诫勉谈话1人。
坚持对症下药,以监督促振兴“解题”,提高专项监督实效性。主动对标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小切口”纠治、“抓专项”攻坚。紧盯“微权力”运行,部署开展全市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结合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乡镇延伸巡察村(社区)有效成果,制定印发《德令哈市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4方面12项监督重点,成立由市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监督工作。督促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等职能部门开展清查工作,全面清查集体账目、清查集体资源、清查集体资产、清查集体债权,进一步摸清村集体“三资”底数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抽调市财政局、市农牧和乡村振兴局等职能部门专业人员成立2个监督检查小组,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围绕“三资”管理制度执行、村干部特别是村书记、村主任“一肩挑”人员使用、落实“四议两公开”“三重一大”等内容对集体经济体量较大、工程项目较多的11个重点村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19个,立行立改7条,提出意见建议12条,各项问题正在督促整改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