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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北京与青海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1日
  
  日前,北京市纪委监委与青海省纪委监委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接交流座谈会在西宁召开。对接交流座谈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北京市与五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落实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杨逸铮就北京援青(玉树)扶贫工作任务、项目安排及资金投入等作了介绍,并就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了落实意见。进一步固化两地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机制。两地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关系、工作关系隶属情况,共同加强对扶贫协作干部、项目、资金的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季度末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移送有关问题线索。进一步固化审查调查协作配合机制。根据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需要,两地纪检监察机关在涉案款物查询、涉案人员移送、证据调查收集、物证技术鉴定、数据信息采集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机制,对涉及两地扶贫协作的案件,开展跨区域合作。对两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的通报和交流,加强扶贫协作警示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固化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压紧压实协作各方主体责任。两地纪检监察机关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督促整改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合作核查。经常性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交流学习、研讨和协作调研,同时积极推动两地基层单位开展交流合作,对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讨。

  青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滕佳材指出,北京市纪委监委高站位、高起点推进专项治理,创造性地提出与五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并建立工作机制,用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深化专项治理,做出了表率。青海省纪委监委将在《北京市与五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青海实际,进一步细化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拿出具体的操作事项和办法,做实做细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时,对北京援青重点项目认真排查,对确有问题的要形成监督合力,抓出典型、抓出效果,真正体现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的作用。针对青海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缺乏人才的问题,建议北京市纪委监委选派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到青海州县纪检监察机关挂职帮助指导工作,在北京市纪委监委举办的相关培训班上,吸收青海省基层的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同班培训,不断提升青海省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青海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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