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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工作质量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
  
  “张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中,认定被审查调查人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但审查报告、审理报告中均未对具体事实进行表述,叙述笼统,且无相关证据予以支撑……。”日前,海东市纪委监委下发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今年以来,海东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这一主责主业,在案件质量评查、以案促改、乡案县审、安全办案、硬件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作文章,切实做细做实做深了“基层建设年”活动,促进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案件审理工作是案件办理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对纪检监察工作而言,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安全。”海东市监委委员李雪梅说,为提升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办理质量,先后两次对海东市监委成立以来各县区纪委监委自办案件进行评查。在6月份首次评查中平均抽取了各县区15件案件,9月份结合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反馈情况,抽取各县区19件111卷,从七个方面进行了评查。

  据介绍,在评查中以规范审查和审理文书,提升案件质量为导向,坚持评估检查和工作指导相结合,对审查卷、审理卷的证据材料、审批手续、办案时限、文书格式等通过交叉互评、联合检查等方式,逐一进行了评查。在完成“市对县”评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县对乡”评查,共评审案件109件,发现共性问题五项31条、个性问题六项81条,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达到了边评查、边整改、边提高的目的。

  如何作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市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通过开展以案促改,在全系统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促进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特别是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制度,也促进了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乐都区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朝春深有感触的说。

  今年以来,海东纪委监委以查处的乐都交通局腐败案、民和水务局贪腐案、互助法院违纪违法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为鉴,在全市广泛开展了“以案促改”。市委印发以乐都交通局腐败案为镜,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的实施方案。相关县区剖析案发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形成案件剖析材料25个,整改问题75条,建章立制12个,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8场。市法院、民和县、乐都区分别以发生在本系统、本地区的典型案例为戒,以不同形式深化以案促改,取得了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良好效果。

  高质量、安全办案,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为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海东市纪委监委统一指挥,市县纪委监委累计开展交叉办案29件,组建专案组58个,抽调办案人员529人次、看护警力11280人次,坚持从严审查与人文关怀并重,安全文明、严格规范办案,实现了办案“零事故”。

  针对乡镇纪委难以独立审理案件的实际,市纪委监委统一要求县区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立案查办的案件进行“乡案县审”。六县区共审理乡镇案件39件48人,同意初审意见34件43人,建议变更处理意见5件5人。

  硬件建设是提升工作质量基础。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以“基层建设年”为契机,在市县党委、政府支持下,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级留置场所、党纪教育基地项目正在规划新建,市县纪委监委基本实现了“单门独院”,谈话室、临时留置点、机密会议室等相继建立,全自动电子卷宗扫描仪、保密档案设备等配备到位,为履职监督和提高办案质效提供了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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