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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给顶风违纪“洗白”是欲盖弥彰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陕西省纪委监察厅近日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洛南县委副书记赵立民不仅违规招待、公车私用、景点游玩,并在纪委调查时虚构、编造情节逃避追究,被免去县委副书记一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三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定力不断推进作风建设。截至11月30日,今年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12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011人。但即便如此,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对纪律和规矩置若罔闻,逐渐演变成恶劣的“四风”问题。

  笔者以为,赵立民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顶风违纪行为,思想根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缺乏对党纪的敬畏。在点名道姓通报“四风”案例的前车之鉴面前,他不能引以为戒、自警自省,而是不掩贪吃贪喝之口、不收占惯便宜之手,有机便乘,有空就钻,毫无顾忌。二是抱有侥幸心理。以为顺道游山玩水、捎带公车私用、挂账公款吃喝,便可躲过民众监督、避开权力约束。甚至在东窗事发、接受调查期间,仍希冀编造理由瞒天过海、掩盖真相、逃避问责。

  或许包括赵立民在内的有些顶风违纪者已经习惯于所在单位过去有章不循、有规不践的政治生态,尽管全面从严治党已经成为新常态,他们却还没走出对作风建设“一阵风”和“走过场”的错误认知。须知,三年前出台的八项规定,从一开始就不是“纸老虎”和“稻草人”,党中央对腐败现象的零容忍和“四风”问题的严惩也绝非临时和突击性的运动,而是认真、持久和动真格的。可以预见,随着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作风转变定会进入新境界和强化执行力、开创新局面的新阶段。

  防止“四风”反弹,需要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能力。这就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恪守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为官之道,时刻绷紧党规党纪这根弦,摒弃贪图享乐顽疾和侥幸心理。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更需切实发挥慎独慎微、自觉抵制不良作风的表率作用。

  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可或缺。通过不论职位高低、不管权势多重、不念旧疾新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的零容忍执纪,诠释党纪党规不容挑战的严肃性、权威性和震慑力,彰显党中央持之以恒狠刹“四风”的坚定决心和不变意志。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官者当以赵立民等为镜鉴,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用好公权力、管住口与手,做转变作风、遵规守矩的标杆与典范。(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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