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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系统警示教育视频会
以案为戒全力维护好全省统计政治生态环境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5月22日
  
  5月17日,省统计局针对4月22日国家统计局通报我省海东市处理统计违法案件逾期问题,组织召开全省统计系统警示教育会议,督促全省统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从查处的违法案件中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责,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维护好全省统计政治生态环境。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锋传达了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上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予波在听取全省统计系统工作情况汇报后的指示精神,通报学习了我省和全国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并分析了6起案件发生的原因。要求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人员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上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好对统计改革发展、统计监督执纪问责提出的具体要求。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会上,对今后做好统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全省统计系统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统计执法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切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落到实处,做到警钟长鸣,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上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意见》《办法》《规定》。认真执行《统计法》,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及时有效查处,坚决同一切统计造假作假行为作斗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杜绝统计数据造假行为。要继续学习好中央有关数据统计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严格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统计法律法规“二十六个不得”底线红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持续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严守“四条红线”,严格对统计违法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继续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及其处分处理结果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形成强大震慑;深入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打好现场登记攻坚战,认真开展事后数据质量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统一核算打好基础。会上宣读了《青海省统计局关于统计违法案件逾期未办结问题的整改方案》。(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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