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州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海南州“四项监督”统筹协调贯通意见(试行)》,《意见》充分借鉴了江苏省及其他发达省市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的有益经验,认真梳理分析纪检监察工作脉络和四项监督相互衔接沟通的各种关系,坚持系统思维和集成理念,建立了“三项机制”,搭建了“八大平台”,有效凝聚监督合力,注重发挥人力资源最大化优势,将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四项监督工作提供有效的遵循。
建立三项机制。认真分析纪检监察各内设机构之间的分工和内在联系,寻找共同的发力点、连接点,为力量融合和职能贯通建立三项工作机制,对照纪检监察工作的起因、过程、结果,围绕问题的产生、处置、整改,以目标任务制定为起点,以政治生态研判为终点,建立了监督重点共谋和基础信息会商预判机制、监督力量共融和问题查核印证机制、问题整改定向和督办研判机制,形成有效的信息链,实现系统集成,释放治理效能,实现“四项监督”同步推动、同向发力。
搭建八个平台。为确保三项机制的顺利实施,按照确定目标、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四个阶段,认真分析每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和力量职能贯通融合需要、探索性地搭建了目标任务共制、基础信息共享、监督力量共融、发现问题共证、问题线索共查、整改方案共提、问题整改共督、政治生态共判八个统筹贯通的平台,通过八个“共”,扭转条块工作“惯性”和各自为阵、信息不通畅的局面,最终达到由点串线、由线到面、减少监督成本、节约问题处置时间、加快问题整改、提升工作成效的目的。
“三项机制”和“八大平台”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形成有效闭环,形成了出现问题-解决问题循环往复的一个模式。另外,突出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两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在“监督力量共融”方面为各县纪委监委开展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参考的模式。《意见》既突出了原则性,又突出了灵活性,它的出台,将为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画出一张“职能表”、“关系图”、“融合网”,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的探索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