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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青海海东“1233”工作机制打通监督梗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0年1月2日
  
  本报讯(通讯员 丁生文)日前,笔者走进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幸福家园办事大厅,醒目的“勤廉监督窗口”映入眼帘,当值的翻身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察联络员祁连国正在接待三名群众就惠农“一卡通”补贴的咨询。

  “海东市是青海省的人口大市、农业大市,过去我们一直面临着两大基层监督难点,一方面是基层面广量大,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频发,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多发;另一方面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现象普遍存在。”海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潘锋说。

  问题就是导向,海东市纪委监委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在全市所有乡镇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任命乡镇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监察联络员,推动解决村务监督力量薄弱、不规范、不聚焦等问题。

  目前,海东市94个乡镇全部选配了一至两名专职监察专员助理,1580个村都设立了监察联络员。如何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该市在平安区探索实施村务监督“1233”工作机制,即印发《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实施方案》一个方案,出台《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及奖惩激励办法》《重要村务会记录资料报备工作办法》两个办法,规范《村务“四议两公开”监督流程》《农村资金、资源、资产监督流程》《村务、党务、财务公开监督流程》三个流程,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接访和走访三项机制。

  “1233”工作机制实施以来,村务监督委员会及监察联络员的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向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坐下来”接访、“走出去”走访等,推动构建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与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及群众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村务监督‘1233’工作机制,让我们乡镇监察办公室有了可操作、规范的抓手,让村级监察联络员明确了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的问题。”平安区三合镇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俞德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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