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把推动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首要任务,贯穿于监督工作。一是协调推动工作部署。督促驻在部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扩大到全省系统召开,向基层传导压力。督促驻在部门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具体工作任务。二是及时掌握履责情况。通过参加会议、督促检查、谈心谈话、实地调研等,及时了解驻在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全年参加各类会议80余次,督促检查20余次,谈心谈话70余人次,开展调研3次。三是认真组织分析研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4次,重点围绕政治生态、作风纪律建设、履行责任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四是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对发现落实“两个责任”、作风纪律建设、干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党组沟通意见,发出书面工作建议9份,均被驻在部门党组采纳并取得明显效果。
二、着力强化监督检查
通过工作建议、谈话函询、约谈提醒、通报等多种形式,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一是紧盯发现问题抓监督。协调驻在部门开展综合检查、交叉检查,纪检组全程监督,发现各类具体问题280余条,谈话提醒领导干部51人,协调厅党组通报批评部门、单位6家,并对主要负责人廉政约谈。二是紧盯整改落实抓监督。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跟进督办,对相关领导责任深入核查,建议厅党组通报批评1个单位,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3名责任领导。同时对审计、责任制考核等反馈给驻在部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紧盯“关键少数”抓监督。对所有新任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召开驻在部门全体扶贫干部廉政谈话,开展驻在部门全体财务人员廉政谈话,组织涉及建设项目管理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督促严格自律,廉洁用权。四是紧盯“四风”问题抓监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督促驻在部门重申纪律要求,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账目等方式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时约谈,督促纠正。
三、着力加强纪律审查
坚持有案必办,实行全员办案,领导带头办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一是畅通信访渠道。设置举报箱,制定并张贴《信访举报工作公告》,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年内共受理信访举报20件,所有信访件按程序及时批办流转,保证信访件办理“零暂存”。二是严格执纪审查。坚持摸排先行,坚持分析研判,坚持依规审查。年内谈话函询13件,发现问题3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4人;初核5件,其中:立案2件,移交检察机关2件。三是严把审查质量。凡是纪律审查有疑点的,坚决彻底深挖细查。对谈话函询回复情况尽可能进行复核,不放过任何疑点,谈话函询复核率92%。对2016年的16件谈话函询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处置不当。
四、着力提高队伍素质
坚持抓队伍建设不放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理论素养、监督执纪能力和纪检组基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提升业务水平。坚持周一集体学习制度,学习驻在部门相关法规制度及监督执纪政策法规。3人次参加纪检监察干部培训,4人6次参加省纪委重要工作,在实践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三是强化基础工作。建立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基本情况工作台账,建立监督对象信息档案。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指导、帮助。(驻省水利厅纪检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