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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政治巡视的实践和探索
来源:省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2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探索了一条实现党内自我净化的有效途径,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优势,丰富了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十二届省委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决策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全面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有效发挥了巡视监督利剑作用。

  一、实践探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巡视工作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根本遵循,自觉向核心看齐、向党中央看齐,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尺子,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定“四个自信”,深化政治巡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一)深化政治巡视,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巡视是政治巡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思想,历经“三次深化”,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越来越精准,目标任务越来越清晰。贯彻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巡视工作率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作风、纪律、腐败、选人用人4个方面,解决了巡视内容宽泛、职能发散问题。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紧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查找问题,发挥震慑遏制作用。贯彻落实六中全会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政治生态,抓住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发挥了标本兼治作用。党中央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视,更加突出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彰显了巡视监督制度的强大威力。省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动对标中央巡视要求,紧跟中央巡视步伐,在坚持和深化中准确把握巡视定位,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价值取向,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全面推动巡视工作深入开展。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发现问题,持续形成震慑。全面履行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为省委工作部门,组建5个省委巡视组。建立省委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定期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十八大以来省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14次,“五人小组”会听取巡视汇报11次。省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次听取汇报后都发表讲话,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立场坚定、表态鲜明、措施具体,对重要问题线索,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指示批示44件。省委书记在“五人小组”会上的讲话和领导小组汇报材料及时报备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得到了充分肯定。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把关定向,把握巡视节奏和力度,召开会议19次,听取巡视组工作汇报45次,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召开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12次,确保了巡视工作有序推进。

  实践证明,党中央深化政治巡视决策部署,抓住了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巩固了党的政治地位、提高了党的执政能力、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为巡视工作深化发展定准了坐标、指明了方向,省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有力推动了我省巡视工作深入开展。

  (二)创新方式方法,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首次实现

  一届任期实现巡视全覆盖是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政治承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巡视全覆盖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改进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覆盖,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党委要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省委巡视机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创新组织制度,改进方式方法,实施巡视监督与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坚持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积极探索“回访式”、“机动式”、“点穴式”巡视,采取延伸巡视、下沉一级、“一托二”或“一托三”等方法,通过“板块轮动、分类安排”分领域组织实施,加快巡视节奏,加大巡视强度,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通过十轮巡视,全面完成对市(州)、县(市、区)、省直部门、省管国有企业、省属事业单位、省属高校和群团组织等党175个党组织的巡视任务,实现了十二届省委巡视全覆盖。省委巡视组突出问题导向,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突出问题和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1201个,移交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640件。巡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立行立改、边巡边改254件。创新“州县同步、以州带县、从县察州、州县相互印证”工作方法,省委第三巡视组在巡视黄南州时发现了教育、卫生、扶贫等领域存在的套取、坐支和私分专项资金等系列问题,移交查处相关人员45人。全力推进巡视全覆盖的同时,从2015年第三轮开始每轮巡视都安排“回头看”,实现全覆盖目标后,又集中开展巡视“回头看”和探索开展“机动式”巡视,对海南州、省科技厅、大通县等6个州县和省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视“回头看”,对化隆县和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机动式”巡视,释放出不是巡视一次就“万事大吉”的强烈信号。

  实践证明,巡视全覆盖既是一次全面体检,也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强化了管党治党政治担当,体现了党内监督无例外、无禁区的鲜明立场,为反腐败零容忍、推动持续纠正“四风”、促进从严治吏、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强化成果运用,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持续增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要处理,如果不了了之,就会损害巡视威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把用好巡视成果作为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强统筹领导,强化成果运用。省委主要负责人听取巡视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对成果运用作出明确指示,强调省委和省政府分管领导担起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统筹推动解决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巡视通过个性问题的发现,分析把握共性、规律性问题,为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十轮巡视,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形成并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和省直相关部门提交专题报告33份,提出意见建议20条,已落实16条。巡视发现的问题,根本责任在被巡视党组织。省委建立约谈机制,“五人小组”成员对西宁市、海南州、省国资委、省科技厅、西部矿业、青海银行、省残联、省供销联社、大通县、共和县等22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压实主体责任。巡视机构不断改进巡视反馈和整改工作,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把关定向,分类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原原本本严肃反馈,直接找书记说事,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书记签收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报送整改情况,并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舆论监督。规范线索移交,加强跟踪督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不就事论事,不仅对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更举一反三找差距,深挖细查探病因,在标本兼治上狠下功夫。目前,十轮巡视反馈的1201条具体问题,已整改1199条;移交的640件问题线索,已办结62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456人。督促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340余次,收缴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支出等2800余万元,制定修改完善制度2300余项,实现巡视成果运用最大化,发挥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实践证明,巡视成果的充分运用,强化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解决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促进了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发挥了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有力维护了巡视制度权威性、严肃性和生命力。

  (四)推进市县巡察,巡视巡察工作格局趋于完善

  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是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创新举措。省委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重大决策,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为全省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纳入十三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从目标任务、深化政治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创新方式方法和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通过召开市州党委巡察工作推进会、巡察办主任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加强巡察干部培训等方式,及时研究部署,强化示范传导、政策指导和典型引导,目前,全省54个市(州)、县(市、区、行工委)均已建立党委巡察制度,8个市(州)党委巡察工作已经全面开展,44个县(市、区)党委开展了巡察工作。市县党委巡察机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省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以巡视带巡察、以巡察助巡视,积极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对696个市县直部门、乡镇和村(居)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1681个,移交问题线索140个,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基层党组织“弱缺不”“淡焕松”“宽松软”问题,巡察利剑作用初显成效。

  实践证明,巡察工作有效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提升了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受益感,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了党的形象和威信,增强了群众对党的信心、信赖,厚植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五)强化自身建设,巡视工作组织基础更加坚实

  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巡视机构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成立巡视机构党总支,巡视组、巡视办设立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党的群众实践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巡视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压实责任与建强支部相结合,切实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巡视组长库,按照“三个不固定”原则,及时调整补充组长库人员,实行“一次一授权”。严格落实巡视组组长负责制和组务会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优化人员配置,充实巡视力量,抽调厅级后备干部、纪检监察干部、组织干部、审计干部等参加巡视工作,巡视省直单位和企业时,抽调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和省国资委监事会主席参加巡视并担任副组长,实现巡视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监督、审计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十八大以来,省纪委选派纪检监察室干部、派驻纪检组组长和市州纪委副书记或常委200人次、省委组织部选派厅级后备干部和省国资委监事会主席90人次、省审计厅安排业务骨干40余人次参加巡视工作。坚决防止“灯下黑”,规范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后勤保障,严格执行巡视干部“六严格、五严禁”规定和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前、提醒在前、挺纪在前,培养严实深细作风,从严打造过硬队伍,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实践证明,加强巡视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组织过硬、纪律严明的巡视队伍,让党放心、人民信赖,既是各级党组织和巡视机构的重要职责,更是巡视工作创新发展、利剑作用充分彰显的现实需要。

  二、问题不足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巡视机构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巡视监督取得显著成效,得到省委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拥护,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对比中央和省委要求,对比干部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治巡视需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视内涵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对政治巡视定位的把握还不够准确。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问题较少,总结归纳不够。二是发现问题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各组之间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有的组发现问题多,有的组发现问题少;发现问题不够聚焦,涉及省管干部问题线索较少,移交线索成案率较低。三是巡视方式方法需进一步拓展。巡视方法局限于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有限的几种形式,对政治巡视方式方法运用还不够充分,获取正面信息多,负面信息少,宏观问题多,具体事项少,远远不能满足发现问题的需要。四是成果运用需进一步深化。个别单位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理不够及时;有的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整改报告和问题线索处置报告;个别被巡视单位在整改中就事论事,通过举一反三,强化制度建设还有所欠缺。五是市县巡察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市县党委对巡察工作认识不高,政治巡察工作定位不准、巡察机构不实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思考启示

  实现全覆盖目标不是终点,而是新的征程的开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要“保持政治定力,接着干,不断完善方式方法,十九大继续发扬光大”“以更好的面貌,继续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努力和贡献”。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关键节点,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公开发布,这是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具有战略意义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果,为十九大后巡视工作继续发扬光大提供了根本遵循。青海省委和省委巡视机构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研究制定十三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坚定不移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作出新的贡献。

  (一)把“抓住执政党建设根本”落实到深化政治巡视中

  政党就要讲政治,执政党更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化政治巡视,必须抓住管党治党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从行动中看齐,在落实中找差距,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做好深化细化政治巡视工作,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统领和驾驭发现的问题,深入了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着力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注重净化政治生态,更加注重边巡边改,督促各级党组织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高度,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职责、优化议事规则,为巡视工作深入发展创造条件、营造环境、提供保障。

  (二)把“剑指问题、震慑常在”落实到巡视工作重点中

  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视监督的主要任务,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持续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破解党内监督难题。加强统筹部署,注重调整优化,科学调配力量,突出重点,兼顾全面,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巡视全覆盖五年规划。在坚持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基础上,创新实现巡视全覆盖的有效途径,灵活运用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等方式,确保一届任期内对所覆盖的党组织进行全面巡视。积极探索机动式巡视,在内容上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方式上简化程序,采取轻点、探刺、直击、重敲等方法精准发现问题;组织上采取前线小队伍、后方大保障的运作机制。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形式服从效果,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时刻用党的纪律衡量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既着力发现重大问题,也不放过“早”“小”、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当好发现问题的“尖兵”,纪律审查的“前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保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高压态势。

  (三)把“强化整改、标本兼治”落实到巡视成果运用中

  加强统筹领导,强化巡视成果运用。要完善成果运用体系,抓住被巡视党组织、纪检机关、组织人事、审计以及党委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等主体,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列清列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压紧压实成果运用责任。要强化问题线索分类移交,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优先核查处置,减存量遏增量,巩固扩大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严肃负责地回复巡视监督意见,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为党委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提供参考。要积极提出问责建议,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激发被巡视党组织自我纠错、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能力。要积极参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指挥棒”作用,调动被巡视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对巡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度思考和统计分析,力争从碎片化上升到系统性、进入制度建设层面,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提供问题导向参考,更好发挥巡视巡察成效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

  (四)把“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落实到巡视巡察合力中

  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夯实基层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铺开市县巡察。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指导,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压实主体责任,防止压力和责任层层递减。要进一步指导市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定位、职责和主要任务,紧贴基层实际,突出扶贫攻坚、生态保护、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盯住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作为、乱作为、妄作为、胡作为等脱离群众问题,以及“雁过拔毛”“村霸”等微腐败问题,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厚植党执政政治基础。要进一步提升创新力度,探索开展交叉巡察、提级巡察,“机动式”巡察,克服基层区域狭小、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难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断提高巡察权威性。充分运用巡察成果,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督查督办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

  实践探索永无止境,巡视监督永远在路上。巡视工作背负着省委的信任和权威,我们将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化政治巡视,用好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当好省委的“千里眼”、“顺风耳”、“侦察兵”,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省委巡视办全体成员)
相关链接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研判政治生态的指标体系研究
  关于新形势下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的调研报告
  派驻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