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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评查推动规范化建设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9月8日
  
  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规范化水平,共和县纪委监委依据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评查范围内容、改进评查方式方法、规范评查程序标准、注重评查结果运用,切实加强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

  坚持高位统筹,实现评查范围“全覆盖”。建立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机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委机关相关室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职责,将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当年度办结的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按照先自查自纠、后集中评查的方式,适时抽调人员组成评查小组每半年开展1次评查工作,着力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切实推动评查工作走深走实。

  细化内容标准,改进评定方式“夯基础”。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纪委监委案件审查调查、审理工作文书格式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处分执行以及文书案卷八个方面进一步细化案件质量评查内容,制定案件质量评查评分细则,实行百分制分值评价(即案件事实清楚20分、证据确凿20分、定性准确10分、处理恰当10分、手续完备10分、程序合法12分、执行到位10分、文书案卷规范8分),全面审查案卷材料,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保评查工作规范开展。

  严格工作要求,规范案件查办“提质量”。坚持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为准绳,对查办案件质量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公平、全面的综合评价,并通过领导小组案件评查专题会议,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审议、确认评查结果、评出相关等次,并向相关室、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通报评查评分结果,以评查整改着力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同时,对案件评查的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卷宗安全、保密安全。

  注重结果运用,强化整改提升“求实效”。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找分析研判制度方面的漏洞和短板,着力在健全工作程序,推进案件质量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对正在办理和已办结的案件梳理检查,通过一案一评查一反馈,及时指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要求,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销号,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以评查、促进、提高为手段督促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切实在常态化、长效化上做文章,积极实现以评促改、以查促建,不断推动执纪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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