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巡察整改工作切实“落地生根”,防止“一巡了之”,海南州委始终把抓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认真落实“三个责任”,注重从细处入手,从实处发力,有力地促进了巡察整改的深入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以上带下扛牢主体责任。开展每轮巡察时州委书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审核把关巡察工作计划、巡察工作方案和人员抽调情况,亲自过问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听取和分析有关问题。同时,每轮巡察结束后,召开州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领导小组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州委书记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典型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在此基础上,每轮巡察结束后,根据州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州委巡察机构及时向各级党组织下发《每轮巡察情况通报》,提出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和抓好整改落实,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责任,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加压落实“一岗双责”。每轮巡察结束后,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实行“双反馈”,在将巡察意见原原本本反馈给每个单位党组织,抄送相关派驻纪检组的同时,以函的形式又集中反馈给主管单位或分管领导,要求主管部门或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派驻监督职责,有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进程。同时,采取通报典型问题与指名点姓相结合、解读相关制度办法与领导讲话提要求相结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促进了各级党组织真整实改,有力推动工作发展。
发挥联动机制作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建立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共同抓整改的工作机制,主动协调州纪委监委相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组织、审计等部门,既分工又合作,形成监督合力,强化日常监督,共同审核把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以强有力的监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组织督导检查3次,下发巡察情况通报2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