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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聚焦重点关键难点、从严监督执纪执法
扎实推进“惩腐打伞”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0日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惩腐打伞”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狠抓线索排查,着力发现问题。一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在建立电话、接访、信访、网络、微信“五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基础上,通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巡察内容、公开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及书记电话,在州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和醒目位置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海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的方式,向全社会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二是问题线索“台账式”管理。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一案一档、销号管理。特别是涉及“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处置、系统分类、细致核查,严把问题线索管理、移送、反馈、审核等关键环节,做到精准受理、研判和处置。

  坚持深挖彻查,提升核查质效。一是重点案件“逐案过筛”。对2018以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按照已办结、未办结两类建立清单。对超过办结时限的案件,由联县监督检查室挂牌督办,加快核查速度,确保案件按期结案。二是领导联点包案。州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按照联系地区分工包片督导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办理,督促各县纪委监委跟踪案件办理进度,采取一月一汇报、一月一研判等方式,加大对重点案件攻坚的领导和指导。三是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针对部分涉恶案件已进入起诉、审判阶段,但是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开展核查工作,也未督促公安机关进行“双签字背书”的问题,及时印发《督办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双签字背书”机制,确保“关系网”“保护伞”查深查透。

  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整治问责。一是聚焦十一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州纪委监委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州公安局等行业职能部门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目标和时限。二是以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馈的交通领域乱象问题为重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行业监管部门下发问责决定,先后对2个州直监管职能部门、2个县直监管职能部门、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导检查。一是加强同政法、公安机关的配合协作,落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联席会议制度、沟通协作、双签字背书机制。二是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参加会议,沟通情况、互通信息,认真落实“双签字背书”,及时协调解决案件查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排查出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同步立案调查,提高了查办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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