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委全力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截至6月底,市本级及11个县(市、区)全部启动巡察工作,分别进驻10个市直部门、68个县直部门、5个乡镇、8个重点行政村。
制定出台巡察工作办法和工作规划,明确主要任务和方式方法,确定今后5年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市县两级共列编设置巡察办12个,巡察组58个,巡察干部编制209名。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筛选1326名干部纳入巡察人才库,加强专兼职巡察干部选拔和储备。
制定出台规范巡察工作制度文件62项,理顺工作流程,严肃巡察工作纪律,规范巡察干部行为,压实巡察干部责任。各巡察组组建之初设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山东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