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有力推动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实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近期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通过监督检查、与党组书记沟通、书面督导等形式,督促党组严格落实《工作意见》。
一是通过学习领会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意义作用。督促党组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政策和策略,深刻认识运用“第一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工作,是预防党员违规违纪违法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确保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
二是通过专题研究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办法措施。督促党组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意见》的办法措施,在全面分析评估权力运行风险的基础上,按照职责范围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准细化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党支部(含下属单位党组织)及党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具体明确工作重点对象、方式方法和程序要求等,形成贯彻落实《意见》措施,积极指导推动工作开展。
三是通过严肃政治生活形成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浓厚氛围。督促党组坚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拿起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常咬耳朵、常扯袖子,真正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组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运用廉政谈话、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手段,不断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推动“第一种形态”向管党治党成效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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