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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实行公开办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6日
  
  近年以来,为增强查处信访透明度,有效消除群众疑虑,湖南省株洲县纪委创新机制,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实行公开办理制度,成效显著。

  公开受理程序,让信访人知道“谁来办理”。当面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受理范围、程序、办结时限。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信访举报,解释说明不能受理原因,建议向有权受理部门反映,并在权限范围内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实名举报信,信访室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调查组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告知信访受理去向和办理期限。

  公开调查过程,让信访人了解“谁在查,怎样查”。在不影响信访初核和不违反保密纪律前提下,公开办理过程,打造“阳光”信访。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按照“办前沟通,过程交流,办结反馈”原则和程序,对实名举报并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者,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程序,让举报群众代表自愿参与调查过程,对信访办理公正性、合法性进行全程监督。

  公开处理结果,让信访人明白“处理结果如何”。在不违反保密纪律前提下,调查结束后及时、当面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对于一般性信访,采取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直接向信访人进行回复;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的信访,在向信访人回复后,必要时扩大范围,邀请信访人和其他党员群众召开会议再次进行回复,并将办理结果张榜公布,不但公开处理结果,还公开处理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对多部门联合调查信访,则由牵头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反馈。(湖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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