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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7项制度促监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0日
  
  “李永琴作为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对其调查处置如何把握定性,如何规范程序,对我们来讲是很大的挑战。”日前,青海省西宁市纪委监委在查处该市排水公司出纳员李永琴涉嫌滥用职权一案时,负责调查的相关人员表示,对把握不准的问题会查阅“7项制度”等相关规定。

  青海省纪委监委立足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衔接,谋划梳理了5大类17项改革急需的制度建设清单,制定出台《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省纪委监委审(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青海省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青海省公安机关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等7项制度和133种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文书,并以资料形式印发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

  “7项制度”出台后,青海省各级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并以此指导工作。海东市纪委监委在组织集体学习“7项制度”的同时,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让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牢牢掌握制度规定;西宁市城中区纪委监委在深入学习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城中区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审理案件暂行办法》,确保重大复杂案件既快又准、优质高效查结。

  监察体制改革后,青海省监察对象数量由8.94万人增加到18.09万人,青海省三级纪委监委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严格依法运用调查措施,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目前,全省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步建立了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有效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案件处置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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