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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进监督确保共玉高速
公路沿线取料场生态恢复取得阶段性成效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9日
  
  2021年7月6日,国务院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播放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共玉高速公路存在沿线取料场生态环保恢复不到位问题。针对反映的问题,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将共玉高速生态环保问题和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道路养护保通、全省范围内路域环境整治作为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专项监督的重点工作,持续跟进监督,有力督促推进生态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督促排查整治点位。督促驻在单位、建设单位及时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建设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照警示片反映的问题,对全线取料场、弃土场全面进行排查、多次实地查看、论证,确定13处整治点位。

  二是督促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跟进了解驻在单位、建设单位推进整改工作进度,驻在单位及时审查批复建设单位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按照“一点一策、一问题一方案”原则,建设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恢复整改方案,把责任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积极落实整改工作。

  三是督促逐点整修复绿。和驻在单位及时跟进了解、现场监督取料场整平整修和覆土种草情况,确保整改取得预期效果。经有关部门、专家现场查验,共玉高速公路生态恢复工程累计投入资金3500万元,完成整修边坡2.2万立方米,覆土8.3万立方米,撒播草籽1.8万公斤,修复土地743亩,恢复植草成活率满足要求,同意整改工程通过验收。

  四是督促构建长效机制。督促省交通运输厅要以此为鉴,进一步深入学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举一反三,强化政治责任,全方位构建从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管理,违规责任追究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生态环保制度体系,切实落实好生态环保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进青海“绿色交通”高质量发展。

  日前,经驻在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专家验收,共玉高速公路沿线取料场生态整治达到整改设计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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