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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聚焦主业主责严格监督执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8月21日
  
  今年以来,兴海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业主责扎实履行监督首责,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保持从严高压态势。严格纪律检查,严守政治规矩。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方针政策落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材料造假问题,先后问责党组织4个、党员干部12人,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突出用人导向,严把政治关口。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配合组织部门对今年以来新选拔任用的乡科级干部进行全面政治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上半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2人次;围绕重点工作,落实决策部署。积极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等重大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实施精准监督,从严执纪问责,坚决保障政令畅通。截止7月底,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39件,其中初核办结9件、正在核查22件、立案8件(立案办结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16人。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1份。

  严格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突出重点内容,扎实整改纠正。按照《海南州关于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兴海县关于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29项重点整治内容。全县各级党组织结合2018年底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本地区本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和突出问题,剖析问题原因,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整改纠正;聚焦反馈问题,提升整改效果。聚焦中央、省州提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采取集中整治和问题整改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典型执纪与集中警示相结合,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报曝光,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州纪委查处的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对我县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结合今年省委巡视组对我县的巡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日常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检查4次,明察暗访3次,下发通报2期。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查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突出扶贫重点,加大整改力度。以扶贫、民生等领域为重点,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执纪,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8起,对1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给予1名村干部免职处分。针对中央反馈扶贫领域问题,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制作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主责部门牵头有序推进和落实治理工作。年初以来,共开展扶贫领域督查1次,下发督查通报1期。县乡纪委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两委班子21人次。县乡镇党委书记领办问题线索2件。截至7月底,共受理问题线索23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次;立足职位定责,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专办,主动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办公室加强联系,与政法委、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分别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共收到上级交办、县扫黑办转办、自己接收梳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2起,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工作纳入年度巡察工作内容,积极拓展线索来源,共清理出涉乱问题线索6条,同时对2018年以来发生在全县范围内的2起涉乱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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