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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以有力监督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0日
  
  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西宁市纪委监委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职履责,不断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具体工作中,将生态环保领域作风问题纳入全市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和作风巡查范围,深入查处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良好的作风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西宁市14项问题中已整改销号13项,剩余1项跨年度整改任务正在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的11项问题中已整改完成4项,剩余7项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按照时限要求持续推进。同时,督促市生态环境局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工作,第一轮督察转办的1386件信访举报案件全部办结,第二轮督察转办的752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732件,办结率达到97.8%。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城市典范建设专项监督工作,重点查处政治站位不高、履职尽责不力、作风漂浮及贪污腐败等四个方面13类问题,对在2017年、2019年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措施不力等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如,2019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检查时,发现“甘河工业园区欣固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沥青混合料项目在环保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违法投入试生产,生产期间冷料及沥青搅拌工段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均不正常,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并指出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湟中县政府对企业违法生产和违法排污行为视而不见,监督检查处理均不到位的问题,西宁市纪委监委会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党委及时进行了严肃查处,对负有直接责任、相关责任的13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并积极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努力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

  同时,西宁市纪委监委畅通举报渠道,充分运用“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在全市49个乡镇、26个街道办事处、912个村(社区)张贴永久性信访举报公示牌,通过群众举报、环保督察、媒体曝光等多种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实行直查直处、快办快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生态环境保护压力真正传导到“最后一公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织密监督网络、查办问题线索、整改反馈问题等重点事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检查,切实扛起监督责任。

  截至目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受理责任追究问题线索36件,问责119人次。2018年至2021年6月自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线索31件,办结29件,共问责31人,有效助推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良好发展。

  “环境治理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下一步,将继续把履行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明纪律护航生态环境保护。”西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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