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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
  
  9月29日-10月17日,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查纠“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方案》要求,我组对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粮食局作风建设、查纠“四风”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被监督单位3家(含驻在单位),机关处室、下属企事业单位7家。 

  (一)加强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查纠“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方案》下发后,我组及时召开组务会,结合我组监督工作实际,起草了我组《监督检查工作意见》,并印发给各被监督单位,在工作中予以支持和配合。根据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制作了《监督检查表》,实行“反馈问题及整改建议、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组成员签字背书”的形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此次检查,我组事前向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了请示报告,实行由组长负责制,由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定点、定人、定事、定责的“四定”方式,对照监督检查重点和日常监督检查掌握情况及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明细,对各单位查纠“四风”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实、作风细。

  (二)围绕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我组结合当前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尤其结合被监督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开展监督检查。在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省发展改革委针对“投资补短板任务依然艰巨”“政策的协调性还不够”的问题,坚持把促进政策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的衔接沟通,按照“一优两高”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协同各方加快制定七大战略实施方案。针对“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不够、统筹兼顾服务基层不够好”的问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实施净化市场专项行动,探索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开展试评价。省统计局针对存在用突击性工作代替经常性、基础性工作的不良现象,要求机关党委、纪委不定期对各处室基础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度评选选优的重要依据。针对学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机关党委对学习情况采取口头问答、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提倡各支部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提升学习兴趣,对学习上主观态度出现问题的个人进行通报。省粮食局积极改进会议活动形式,逐年提高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现场办公会议数量。严格规范文件信息,进一步提高公文流转办理效率。与2018年同期相比,发文减少了17.2%,信息减少了38.43%,会议减少了22.73%。省能源局围绕全年能源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重点从藏区普遍服务、海西特高压落点、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核电技核能供热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群众高度关心的各方面五是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活动。在开展为基层减负工作中,省统计局倡导不以笔记字数、心得体会篇数衡量学习效果,杜绝虚假“留痕”。同时借助局域网、微信客户端、门厅电子屏等媒介进行宣传动员,督促每名党员干部把自身、职责、担当摆进去。省粮食局为减轻基层负担,将原来全局检查考核事项10类16项减少为5类8项。整合各处室各类调研、检查,减少不同处室分头考核分头检查,减轻基层负担。严格各项专项检查中的工作纪律,在今年的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中,严格遵守“十不准”的工作纪律,减轻基层负担。在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工作中,各单位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进行了自查申报,我组会同机关纪委对31人的自查申报情况进行了抽查,占申报总人数的16%。未发现存在有关违规问题。并对中央纪委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学习教育。在查纠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中,紧盯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在扶贫攻坚中央专项巡视反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中的职责任务,在参与整改领导小组工作的基础上,要求每月向我组报告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办,督促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省发展改革委在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将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争取力度,持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进一步向农牧区、贫困地区和大班额城镇倾斜,在保障校舍条件达标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住宿、食堂、取暖、厕所等配套生活设施建设;在深度贫困地区群众就医特殊困难问题上,将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1.5万户农牧户危房改造任务。支援合作处积极发挥协调职能,正在与省纪委联合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省统计局执法监督部门聚焦统计造假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和我省《实施意见》《青海办法》,先后执法了《青海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青海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统计违法案件逾期未办理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国家统计局直接查处和省统计局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中30名责任人依法追究了相关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通过监督检查,我组发现省发展改革委在完善内控管理、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支援合作处在接待中还存在不执行“一次接待一次结算”的行为,实行签单累计报账;委机关财务机构人员薄弱,财务监管精力不足;部分住宿发票对单位、数量、住宿时间不够明确,开票不规范等问题。省粮食局对机关处室压力传导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已进行了现场反馈。下一步我组将重点针对省发展改革委财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继续进行深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向党组提出工作建议,进一步堵塞漏洞,深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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