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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纪委监委列出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助力打造“亲”“清”政商关系新生态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2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企业及其经营活动者交往行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近日,海西州纪委监委出台《海西州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了政商交往中15种正面行为和14种负面行为,着力推动政商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正面清单”鼓励“敢为”“能为”。《正面清单》从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提升涉企服务水平、科学统筹涉企服务和调研活动、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认真落实联系企业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监管行为、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积极推动经贸活动、助力企业发展、诚信守法履约践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畅通诉求反映渠道、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和其他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参与或者开展的工作等15个方面,鼓励全州各级党员和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坦荡真诚的同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深入一线、主动靠前、担当作为,引导企业攻坚克难、健康发展,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

  “负面清单”厘清“红线”“底线”。《负面清单》从不得在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州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决策部署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不得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方面划定了14条政商交往的“红线”和“底线”,要求全州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商交往中要以纪法为准绳,把握政策分寸,守住廉洁底线,切实做到廉政勤政、干净干事。

  为确保“正负面清单”执行落实到位,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立足职能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做到协同联动、高效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压紧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对政商交往中“亲而不清”或“清而不亲”等突出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职能部门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存在突出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按照《海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具体要求,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做好受处分干部的回访工作,对及时改错、敢担当的干部,向组织部门建议,该使用的使用,该提拔的提拔,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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