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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纪委:“3+1”强化举措夯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8月30日
  
  黄南州纪委通过强化“三个责任”,制定 “一个清单”,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力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一)强化政治责任。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部署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标准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分类处置,组织力量迅速开展问题线索核实和纪律审查。对扶贫政策资金落实中,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的,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措施予以问责,切实打通扶贫政策资金通往贫困地区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强化部门责任。州县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把廉政风险降到最低。扶贫部门对梳理出的相关问题,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时完成整改工作,并配合纪检机关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移交。

  (四)开具负面清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细查、全面梳理,列出违规违纪问题负面清单并对照清单进行排查、自查和自纠。在此基础上,各地区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筛查,认真核查比对,深挖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并健全完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体系,形成州县党委、政府主打,州县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把任务划分到乡镇,责任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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