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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纪委监委关于七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9月7日
  
  今年以来,海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三查三确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形成持续纪律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互助县松多乡本康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叶占良、现任书记张旦珠违规分配低保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叶占良将本村39户低保户的低保金共计28.88万元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2015年至2016年,张旦珠将本村30户低保户的低保金共计24.32万元平均分配给本村全体村民;2016年,张旦珠在未召开会议研究的情况下私自决定并分配农村住房建设节能示范户项目。时任分管民政工作副乡长师存兴、本康沟村包片领导张丽雪监管不力,驻村干部星全芸、李文荣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2018年6月,师存兴、星全芸、李文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丽雪受到警告处分;张旦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叶占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乐都区瞿昙镇晁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生鹏违规向“两房”改造户收取费用等问题。2010年至2013年,张生鹏向“两房”改造户收费2.62万元纳入集体收入;2013年,在低保户动态调整过程中,违规评定2户低保户;2013年至2017年,在地膜化肥发放过程中私自变卖农用物资,所得资金10.14万元用于村级事务开支。2018年3月,张生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3.乐都区马营乡牙合村党支部书记蒲生玉、村委会主任李春兰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7年,乐都区马营乡牙合村牙合社、脑上社、阳坡社各自平均分配三个社共19户贫困户的低保金10.25万元,脑上社村民平均分配扶贫产业发展项目物资,蒲生玉、李春兰履职不力、未及时制止且参与平分。乡党委副书记、包片领导李万锦,分管扶贫副乡长李志强,分管民政副乡长王国莲,民政干事李玉麟,驻村干部马文杰、李洁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2018年5月,李万锦、李志强、李玉麟、马文杰、李洁、李春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国莲受到警告处分,蒲生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乐都区下营乡堡子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常学私自调整危房改造户的问题。2011年至2012年,杨常学在堡子村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中弄虚作假,私自调整2户危房改造户,造成上报农户信息与实际享受补助款农户信息不一致。2018年6月,杨常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民和县大庄乡大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忠虎违规确定贫困户的问题。2015年,马忠虎在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定,无农户申请、民主评议、村委会核实、两公示一公告等基础性材料,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马忠虎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3人确定为贫困人口。2018年6月,马忠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6.民和县北山乡宽都兰村党支部原书记铁有成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铁有成未履行相关程序,擅自确定47户贫困户脱贫,并上报至乡政府,并且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识别不精准和未按规定对村集体耕地退耕补助款、粮食直补款开支进行公示等问题。时任副乡长、包片领导隆克昌、驻村干部李生吉、驻村“第一书记”何进山、工作组成员杨忠孝在精准贫困户评定过程中工作不深不细,监管不到位。2018年4月,铁有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隆克昌、李生吉、何进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忠孝受到记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7.民和县西沟乡南垣村村委会主任马进良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2012年,马进良骗取危房改造补助2万元;2015年,在实施两房改造项目过程中,违规享受1.6万元奖励性住房补助。2018年8月,马进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已全部收缴。

  上述案例有乱收费、平分低保金、套取两房建设补助资金的问题,有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管理不精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是典型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这些违纪行为,严重侵蚀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新时代干部新担当新作为背道而驰、格格不入。对这些问题的查处,体现了海东市委、市纪委对扶贫领域违纪必查、失责必究的鲜明态度。

  海东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履好职、尽好责,不断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绝不能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松气懈怠、换挡减速、马马虎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绝不留情,更不手软,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小康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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