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成立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导、食品监管、网络广告监管、新闻宣传四个专项小组分工负责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公告》。一是加强水产品生产监管。加大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不得采购使用非法渔获物。二是加强水产品经营监管。在全省范围内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水产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是否存在采购、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尤其是长江流域、大渡河流域周边农家乐等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采购加工制作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三是加强对网络交易监管。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行为的监管。四是加大广告监管。凡属于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制品,一律禁止发布广告;凡属于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
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打击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61人(次),检查水产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14家(次),农贸市场34个(次)、商超364个(次),餐饮单位545个(次),监测电商平台11个(次),先后监测网络信息13000余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