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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综合运用研、宣、访、查工作法认真开展六中全会专题研讨班学风督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1日
  
  为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做好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期间学风督导和监督工作的安排部署,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牢牢把准督导监督职责定位,综合运用研、宣、访、查四字工作法,精心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班期间的严督导、严监督,切实提供严明的作风纪律保证。

  一是突出“研”字,认真组织谋划。及时召开组务会,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等,研制《工作方案》,做到明确职责定位、目标任务、工作方法,坚持将4期专题研讨班参学人员和工作人员一并纳入督导监督范围,压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的班次监管、服务保障等职责。二是突出“宣”字,及早提醒警示。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入分析研判,开列是否存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扰乱专题研讨班秩序以及借专题研讨班之名赠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8项问题行为负面清单,划明底线,并通过《方案》《教学手册》等载体向工作人员和学员进行宣传、提醒、警示,督促加强学风建设的自觉自律意识。三是突出“访”字,强化督导引领。紧盯部门监管职责落实,通过主动加强与省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和会同省委党校机关纪委深入明哲楼报告厅、博学楼各小组讨论室、敦行大厦学员接待处、食堂等地开展走访,详细了解掌握学员新增请假、开展教学管理服务和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督导履行好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等专责,共同营造维护严的氛围。四是突出“查”字,严格监督检查。专题研讨班期间,坚持采取进课堂旁听和进现场查看等形式,对每期研讨班学员在开班式、3堂电教课、5堂分组自学课、财政知识和财经纪律知识测试以及学员分组发言时遵守学风规定要求等情况进行督导监督40余次,为确保学员认真参学、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提供严明的监督保障,维护了风清气正的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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