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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牛鼻子”种好“责任田”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8月10日
  
中共城中区委书记 石鑫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管党治党的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尽心竭力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引导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尽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区党风政风民风明显好转。

  亲自抓、亲自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导向作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将听取和研究纪检工作列入区委常委会工作计划中,不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党内监督机关作用,有关纪律审查和重要问题线索在区委常委会研究之前,必先召开书记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及时组织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有关案件的查处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要信访件亲自阅批,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打气鼓劲。积极支持纪委推进“三转”,聚焦主责,回归主业。指导区纪委取消或退出了11个议事协调机构。整合区纪委监委机构资源,缩减一个审查调查室,增设一个监督检查室,加强了监督力量。严格落实中央“两个为主”的精神,协调组织部门对区纪委监委人员进行合理调整,以实际行动支持区纪委监委工作。主动担负起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当好“施工队长”,对涉及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配备、机构职能、后勤保障等实际问题亲自研究、亲自过问,就办公地点选定、人员转隶、人员经费等重点工作亲自部署、现场督办,依法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研究解决组建巡察机构、配齐巡察力量、健全巡察机制、强化巡察保障等相关事项,在重要时间节点到巡察机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检查调研,亲自过问和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推进。每轮巡察前,专门听取与被巡察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巡察工作落到实处。坚决做到“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每年年初,带头签订城中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亲自带队,对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在年初召开的区委全委会、区纪委全会和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并对领导干部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尽职尽责提出具体要求。组织部分单位负责人在区委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述作风和民主评议。市委全委会后,及时召集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根据会议点评意见反馈,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全面完成市委全会点评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一把手”的身体力行,上行下效,以实际行动传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正导向。

  重引导,促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措施,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为全区干部作表率,释放示范带动、正风肃纪的正能量。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带头查摆问题,并进行认真整改。在全区开展干部作风情况调查活动,全面掌握和了解城中区干部作风情况,分析干部作风建设的优势和不足,合理确定今后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重点。制定《城中区作风建设常态化明察暗访制度》,明确了明查暗访范围、内容、时间、方式、结果运用和工作纪律,有效推动全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全区县级干部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出台《城中区纪委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抄告办法》,实现区委、区政府领导与各单位各部门“上下捆绑追责”、合力监督的局面,促进县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相关制度,将党员干部的监督从“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延伸到“八小时工作时间外”,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管。同时,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向常委推送廉政提醒短信,敲响节前警钟。对子女高考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定制度,强监督。近年来,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三级压力传导机制的意见》,层层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全市率先出台《城中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十项措施》,从制度上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束,管住了“关键少数”。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要求各级党政班子成员恪守“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西宁市党政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出台《城中区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办法(试行)》,向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者“亮剑”,为干事创业干部“撑腰”。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区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5项制度。通过用具体、管用、刚性的制度,来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的根本要求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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