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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7日
  
  7月26日上午,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滕佳材就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向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省监委首次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省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按照省委工作要求,把脱贫攻坚监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从2018年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如期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报告从“压实政治责任、坚持齐抓共管,开展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发力,积极探索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强化协作联动、提升工作合力”四个方面总结了专项治理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梳理了“始终突出政治站位这个首要前提、始终坚守人民至上这个根本立场、始终抓住强化监督这个关键举措、始终坚持统筹推进这个科学方法”四条需要长期坚持和完善的经验体会。从成效评估情况来看,通过专项治理,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基层“微腐败”得到有力整治,党委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意识明显加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各级干部更加自觉在监督下开展工作。三年来,全省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974件,立案594件(其中腐败问题246件,作风问题153件,失职失责问题195件),处分1129人,移送司法机关48人,挽回经济损失4929.57万元。

  



  报告指出,省监委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等重点任务,坚决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啃食群众利益、侵吞公共资产以及抓落实跑偏走样、干工作推诿扯皮等方面典型问题,以儆效尤、强化震慑;提升基层监察监督质效,深入开展“基层建设提升年”工作,推动基层监督执法一体化建设走深走实,着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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