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动态 > 基层纪检监察动态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海北州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直通车”机制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日
  
  “这次州直部门财务工作专项巡察历时7个月,对州直110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政治体检',共发现10个方面22类共计314条问题,涉及107家部门单位”“党委巡察工作是检验各级党组织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也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对党绝对忠诚的行为准则,各级党组织要从涵养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纠治作风弊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认识和开展整改工作”。近日,海北州召开州直部门财务工作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州委专项巡察组组长向州直110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2020年财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州纪委监委负责人提出整改政治纪律要求,标志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铺开。

  为引导各级党组织从严从实从细做好财务工作专项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海北州纪委监委落实“四项”监督贯通融合要求,开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直通车”,建立健全五项机制,确保整改取得标本兼治的效果。

  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全程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一方面,建立联系沟通、专题会商、通报报告等协调机制,及时与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沟通交换意见,会商整改问题,督促领导班子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另一方面,盯责任、盯作风、盯进度、盯程序、盯实效,通过挂牌督办、提示提醒、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动态分析整改成效,保证整改工作按时间表、路线图规范开展,提升整改的质效。

  建立会商解决问题机制。对于涉及时间久远、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商请财政、审计部门给予政策咨询和工作支持,认真把脉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确保整改不偏、不空、不慢。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海北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通过看问题性质、看工作依据、看主观动机、看决策过程、看履职取向、看纠错态度,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给干部一次纠错改错的机会。

  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常效机制。把作风建设要求贯穿到整改全过程,向作风积习积弊“开刀”,对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超标准接待等顽瘴痼疾下重拳进行全面纠治,推动党员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州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对发现的整改责任不实、整改作风不严的人和事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坚决防止整改工作前紧后松、虎头蛇尾问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将纳入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注重成果运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受理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给予严肃追究问责。(董海峰)
相关链接
  精准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玉树州:坚持问题导向 做好纪律检查建议书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平安区:来自联姻支部的“精神食粮”
  海东规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 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