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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城中区委第七轮常规巡察反馈情况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2月25日
  
  2021年2月9日至10日,城中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巡察组分别召开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会,向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占亚冬同志出席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经区委统一安排部署,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区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党支部,区财政局党支部、区应急管理局党支部,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党支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开展近3个月的常规巡察。区委各巡察小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要求,强化政治监督。

  会议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的态度更加积极,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成绩值得肯定。与此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有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等。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意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结合自身职能责任,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上、体现到具体工作中。要认真对待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带头做到正视问题不回避,认领问题不推诿,严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二要坚定不移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始终坚持在强化巡察整改上发力,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要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实效,被巡察单位要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个性问题对号入座,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对长期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四要持续加强整改监督检查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要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紧盯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不定期抽查巡察整改情况,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充分发挥“聚焦政治、因势利导”的日常监督靶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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