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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纪委监委多措并举
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2日
  
  玉树州纪委监委围绕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查摆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7类突出问题,制定多项举措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

  一是明确任务目标。落实“三减”,减少会议数量、减少下发文件、科学设置检查督查项目。加强“三查”,坚决查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并公开通报曝光。促进“三改”,结合典型问题和案件,向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和发出纪律检查或监察建议书,督促举一反三,切实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进工作机制制度。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严格对照州纪委印发的《关于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自查自纠,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于5月底前由各市县纪委监委和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督促自查自纠情况报州纪委监委。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对问题清单进行一次查漏补缺,对经常出现的问题从根源上找原因,对反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上想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清单,探索建立操作性强、可持续的行为规范,推动标本兼治。

  四是组织专项巡察。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列为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对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和单位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巡察,责令立行立改,并将问题清单移交同级纪委监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督办。

  五是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重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点问题整治的监管督查。健全问责机制,对相关部门履职不力、问题线索不移交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是筑牢干部选任“防火墙”。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或收到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时,根据核查不同情况,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干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等相关组织处理建议。(玉树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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