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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统计局党组
关于十三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8日至7月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统计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视。2020年9月3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省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局党组将巡视整改工作当作统计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学习增强政治自觉;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督查确保真改实改。

  (一)坚持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巡视整改扎实有序推进。局党组自觉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巡视整改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尚玉龙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局领导、总统计师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整改各项工作。制定了《中共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巡视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研析,建立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把解决问题的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处室,确保问题解决的可操作、可跟踪、可监管。9月份以来,已5次召开党组会议,7次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及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坚持以强化学习教育为基础,提高政治站位转思想。局党组始终将省委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统计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以小切口、实措施、准发力,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将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将专题学习和平台学习相融合,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思想论述(摘编)》,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及时、系统、全面深入学习,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对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了准确完整地把握,理解了统计领域管党治党与管统治数相统一的思想内涵和精髓要义,有效提升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敏锐性和果断性。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打牢了党组一班人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思想基础,增强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性。

  (三)坚持以深刻检视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查不足找差距。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省统计局党组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检视剖析问题。认真梳理本轮巡视反馈问题及上轮巡视中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以“钉钉子”精神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形成5方面25个问题,52项整改措施的检视问题清单。局领导、总师在认领班子问题的基础上,深入检视自身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既找理论短板、工作弱项,又找思想差距、作风不足。互相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从具体事情、具体问题入手,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提意见,落细落小、以小见大。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党组书记尚玉龙带头整改,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用“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有效推动问题整改。

  (四)坚持统筹兼顾,整改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省统计局党组在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好各项统计改革发展任务,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把巡视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抓好统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做好“六稳”“六保”统计监测工作等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把情况摸上来、汇起来、用起来。把党员干部在整改工作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奋斗精神,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为国统计为民调查职责使命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攻坚克难、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为省委省政府决策管理以及社会各界生产生活提供扎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聚焦反馈问题,综合施策确保巡视整改落实落细落地

  局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以政治的高度抓整改履行好统计监督责任,以纪律的硬度筑牢廉洁自律堤坝,以作风的力度检视责任担当。对整改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工作措施,抓住关键问题,紧盯工作重点,把党组带头整改与推动系统整改结合起来,把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确保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政治意识不够强,对统计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

  1.省统计局党组未及时深入扎实地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思想论述(摘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不深不细、吃透精神实质不够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规章制度促进学。制定印发《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的通知》《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参会人员的通知》《关于开展“周末课堂”集中学习计划的通知》等通知,做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具体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内容和主要学习安排,用制度促进学习,深化思想认识。

  二是党组带头主动学。巡视整改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18次集体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思想论述(摘编)》,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专题部署深入学。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专题学习,发放辅导资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112册、《中国制度面对面》40册。截止目前,党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5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28次,研讨交流2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邀请专家授课辅导2次,局领导专题辅导统计法律法规知识1次。

  四是丰富渠道多样学。压实“一岗双责”,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巡视整改以来,局党组成员、总师为分管处室讲党课5次,各党支部书记为处室党员干部讲党课14次。开设专题网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局68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习,所有人员均通过考核测评。督促全局党员干部学好用好“学习强国”“网络干部学院”“大美青海”“新青海讲学堂”等平台载体,营造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学、自主学的氛围,学深学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2.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中不同程度存在“统计局只是业务单位”思想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局党组始终把主体责任意识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修内容,研究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提升中心组学习研讨质量和学习实效。每次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的高度抓好学习、补好钙。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7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8次。

  二是明确党组成员分工。印发《中共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党组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对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把管党治党责任融入到各项统计工作中。落实到各支部、各处室,形成通力合作,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是以抓党建强业务、以提升业务水平促党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支部建设,通过整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真正把数字里“有政治有大局、有法治有纪律、有作风有担当”的意识刻入脑海,体现在各专业的具体工作当中,确保党的政治理论和统计工作要求高度融合和有效落实。

  四是成立重要文件起草领导小组。印发《青海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成立重要文件起草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确保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

  3.重大省情省力调查不够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对省情省力的研究。围绕“四个扎扎实实”、“五四战略”、“一优两高”决策部署,印发《关于开展青海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的通知》,编制《青海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课题参考题目》,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合理分工、重点攻关”的总体原则,研究“四经普”普查资料课题,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工作,编印完成课题开发资料。

  二是抓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普查调查工作。坚持政府主导,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现场安排部署重难点工作。省、市州、县区、村镇四级普查机构组建完成,经费落实良好,物资发放保障有力,数据采集设备及手机使用补助全部到位。“两员”选聘培训扎实推进,专项试点和综合试点取得实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区划绘图和建筑物标绘圆满完成。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顶层设计和分解落实。全面梳理普查工作风险点,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大额资金调度使用、大批物资采购过程公开、全程留痕。大力开展普查宣传,有效整合媒体资源,畅通网络互动渠道,形成以点带面的宣传矩阵效应。强化普查数据质量,扎实开展普查对象查遗补漏,认真做好数据比对核实。切实做到大国点名,人人喊到。

  三是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调查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严守联网直报“四条红线”,核算、农业、工业、能源、投资、房地产、建筑业、贸易、社会科技、人口就业和服务业等常规统计报表工作有序开展,获取了大量数据信息,客观反映了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实情。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中参谋作用发挥不显著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积极反映疫情复工复产和民生及“六稳”“六保”工作落实情况。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国疫情严重的情况下,省统计局迎难而上,积极承担了全国、青海省、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影响情况的调查、中国消费者信心调查、城乡居民国内旅游调查等10项调查,得到了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委托单位的肯定和好评,并收到了国家统计局的表扬信。

  二是每月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加强各项民生经济指标的统计监测和预警预判,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为省委省政府提供高质量的预警分析信息。截止目前,召开月度经济分析会11次;编印《统计报告》36期、《统计与调查》8期、《信息专报》45期、《统计快讯》81期、《青海统计月报》10期、《省(市、区)主要经济指标》9期。青海统计信息网“最新发布”栏目发布统计信息115条。

  (二)履职尽责不到位,依法查处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坚决的整改情况。

  5.履行惩治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力度不够,存在监督“缺实招”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举办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和国家执法证考试培训班,受训人数达200人次。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和廉洁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交机制。认真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省统计局与省纪委监委联合印发《青海省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交办法(试行)》,有效落实与省纪委和驻局纪检监察组的信息互通共享和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今年已向省纪委监委移交湟源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违法案件、甘河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违法案件、东川工业园区统计违法案件3起统计违法案件,做到协同执法、共同执法、有效执法,严肃追究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强化统计法规的震慑力,努力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统计监督执法惩治。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严守“四条红线”,依规、依纪、依法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统计上严重违法的企业按照《青海省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在“信用中国(青海)”网站进行曝光警示。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在省统计局内外网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时受理并办结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加强对投诉案件等事项的分析研究,切实做到每月汇总,跟踪督导。

  五是组织全省统计部门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拓宽检查覆盖面,加大以案示警力度,提升执法效率,年内已检查52家企业(项目单位)。11月30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对海东市启动省级首轮统计督察。向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传递了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强烈信号,向社会宣示了有假必惩、失察必责的坚决态度。取得了重要的思想成果、制度成果和治理成果。

  6.贯彻《统计法》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对中央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中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再学习、再部署。对全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情况开展自查,认真梳理,建立台账,抓好整改。对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委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旅游厅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进行督导检查,将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治统主体责任中,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落到实处、落实在基层、落实到执法一线。

  二是对国家统计局转办案件,及时立案调查,按时报送。对国家局转办的东川工业园区统计违法案件及时立案调查,对企业处罚已完成,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已向省纪委监委移交。对国家局转办的平安大红岭生态田园综合投资项目涉嫌违法案件已立案调查,并经第15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将调查报告和初步处理意见报国家局审核,待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后,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并在信用中国(青海)网站和国家统计局严重失信企业平台上公示。

  三是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定期在全省统计系统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在全省统计系统局长培训班、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全省工业、商贸、人普、能源、投资等培训会上就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进行了宣讲、并结合近年来曝光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育”、警钟长鸣。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警示录各2次,加强经常性廉政谈话,切实做到“四必谈”,切实增强教育实效。

  7.未能从根子上杜绝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防范数据造假的内控机制。各业务处室和每名工作人员查摆自身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抓好自我整改,同时结合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找准易发问题的根源性原因,采取务实措施,做好问题的预防工作。在各业务处室在开展统计工作过程中,坚决做到即出数字,即审核检查,对上报的数据要认真审核,对上报数据异常的单位和企业进一步核查,对确属统计违法的要及时向局执法监督局进行问题线索移交,做到内控和外查的全方位、无缝隙连接,全面有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力度和警示震慑力度。严格按照《青海省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交办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今年已向省纪委监委移交3起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待案件处理完毕后将在全省统计系统进行通报,强化警示作用。

  8.部分改革措施落实较慢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积极推行《青海省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青海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青海省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严格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考核工作,着力提升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格执行《青海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落实首席统计员制度,开展部门统计工作巡查,10月份组成巡查组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部门统计工作巡查,提升部门统计管理、监督、指导水平。

  三是严格执行《青海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加强三新统计监测工作,建立了涵盖“三新”经济综合情况、新兴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13项重点内容的“三新”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开展我省2018年度、2019年度“三新”统计数据测算工作,“三新”统计监测工作日渐成熟。

  四是认真谋划完善《青海省统计质量控制办法》,梳理统计业务全流程各环节风险防控点,制定防控保障措施,着力改善基层基础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统计质量管理工作。

  9.《统计法》等统计知识宣传宣讲不够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加大《统计法》宣传及业务培训力度。加强与省委组织部协商,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要班次中增加《统计法》培训内容,今年省统计局主要领导在全省第5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第6期青年干部培训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2次。加大对各市州的《统计法》宣传普及力度,省统计局主要领导及法治宣传人员分赴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海东市、黄南州、玉树州、湟中县开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中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讲解读。加强对全省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在全省统计系统局长培训班、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全省工业、商贸、人普、能源、投资以及省商务厅、海南州州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黄南州各级统计专业人员培训会、玉树州各部门统计干部培训会等培训会议上就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进行了宣讲、并结合近年来曝光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以案促育”、警钟长鸣,全年宣传教育及培训达30余次。

  二是举办统计法律法规大型宣传活动。9月20日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期间,举办统计法律法规大型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在全社会进一步打造依法统计、提升统计形象、宣传统计法治、树立统计权威起到了较好的统计宣传效果。

  三是党组成员带头利用下乡调研时机,赴海南州、海西州、黄南州、海北州、海东市、湟中县开展《统计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宣讲。

  (三)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党的建设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10.党组成员没有明确分工,且重大资金支出、重要项目情况等由局务会研究决定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省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通过学习和省委巡视组的指导,理解了局党组分工与领导班子分工的不同,深化了对党组分工重要性的认识,把党组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组建设质量。

  二是研究落实,明确党组成员分工。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局党组成员进行了分工,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抓,党组其他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提高做好党务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处理党务工作能力,严格党组工作规则对记录和纪要不全的问题责成按照记录立即补齐会议纪要。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中共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从“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决策方式、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几个方面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效保障集体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防范集体决策风险。

  五是严格程序,规范党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中共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党组班子成员充分发表观点,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党组集体研究后决定。明确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格式、程序和相关要求。

  11.干部选任程序存在不规范情况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条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新时期组织路线,通过对《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干部管理制度规定的再学习,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提升人事干部工作水平,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二是坚持严格按《条例》办事。根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结果,做好谈话调研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好干部任前公示,把好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审核关,强化民主推荐结果运用,全面深入掌握考察对象各方面情况。在10月份进行的干部提任工作中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把干部群众公认度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参考,切实做到既不简单以票取人,又注重实绩突出,进一步树牢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是做好人事工作梳理自查。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开展干部选任“回头看”工作,对近年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对统计局职能及机构设置编制使用情况、党组会议记录纪要、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文书档案、干部人事档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核查比对情况和考录选调人员“入口”材料等资料进行全面自查并归档整理,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规范。

  12.干部轮岗交流不畅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研究制定了今后干部交流比例和办法,每年将按一定比例分层次、分类别加大干部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开展内部轮岗。

  13.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考核制度激励作用。坚持做好局内平时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导向激励,真正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作为评先树优榜样,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力度。加大年轻干部“上挂”和“下挂”挂职锻炼力度,使年轻干部在挂职中涵养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增长经验能力。在轮岗交流中注意选派发展潜力大、有特长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难度大、突击性强的工作,切实在真抓实干中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官”念,努力创造优秀干部能上的机会,用好用活职务、职级“双通道”,确保有效发挥职级制度的持续激励作用。今年全年职级晋升共36人,在持续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方面效果显著。

  14.民主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为严格民主生活会程序,明确民主生活会要求,省统计局党组制定《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召开“约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召开“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确保开好高质量高水平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公道正派,敢批评有担当,既从工作表现上找问题,又从思想境界、党性觉悟、宗旨意识、道德品行等方面深挖根源,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同解决。今年召开的约谈整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党组成员在发言中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给自己画像,勇于给自己亮丑。剖析原因不讲客观,敢触及灵魂,不停留表面,做到了真查真找真改进,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客观公正、直指要害,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了“辣味”,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增强了党性、增进了团结。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民主生活会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约谈整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团结坦诚务实,政治站位“高”、查排问题“深”、剖析原因“透”、整改措施“实”,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严整改、咬耳扯袖深剖析的目的。

  15.局党组及各党支部普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成立省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省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尚玉龙任组长。制定青海省统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实施方案》和贯彻《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同时,针对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等领导小组。

  二是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向省直机关工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1次。同时,在11月25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此次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部分环节违纪违规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16.党组对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督导不经常、不及时,全局廉政风险点排查不足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的补充通知》,全面细化明确了各处室的廉政风险点,将预防各类廉政风险的责任明确到各处室和个人,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统计数据造假零容忍》《不忘初心 警钟长鸣》《群众利益无小事》等警示教育片,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加强“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在节假日、干部岗位变动等重要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组织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廉政提醒谈话“四必谈”,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定时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事事有人想,件件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17.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没有主动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不够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中共青海省统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分工清单》《中共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从“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主要内容、决策方式、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效保障集体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防范集体决策风险。

  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对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把主体责任融入工作,落实到支部,落实到处室,形成通力合作,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扎实抓好“两整改一整治”工作。召开约谈整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职能职责,着力解决工作中“推、拖、怕、贪”的问题,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担当精神。

  18.机关纪委在如何统筹发挥监督资源方面思考少,动作也不多,未形成监督合力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召开机关党委纪委人教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加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的有效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二是加强政治业务日常三方面监督。对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违规发放奖金进行了收回。

  三是督导未建立纪检委员的5个党支部增设了纪检委员和纪检员。

  19.重大资金使用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重大资金使用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中共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修订完善《青海省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办理办法,做到重大资金、专项资金的合规、合理使用。

  二是修订完善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记账程序,做好固定资产的核销工作,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日常管理与培训,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省委党校和省财政厅组织的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严格执行《中共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加强内控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规支出。

  20.针对存在挪用专项资金情况,从以下方面整改。

  因公用经费供需矛盾加大,挤占了部分项目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省统计局将加强资金支出管理,严格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坚决纠正不合规、不合理的支出。

  21.针对无依据发放补贴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杜绝无依据发放各类津贴,全面清退无依据发放事业人员车辆补贴、超范围发放奖金。

  (五)巡视、主题教育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22.针对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建立完善《四个问责监督检查办法》《青海省统计局关于规范有关开支的规定》等财务制度,及时注销后勤服务中心账户,上缴租金,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

  23.针对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一是为保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使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资金8.5万元进行了报表软件升级,有效保障统计报表的顺利编报和数据处理工作。

  二是停发信息考评奖励和《青海统计》刊物征稿稿费。

  24.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检视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整改不够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省统计局印发《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重新梳理主题教育中整改不充分不到位的问题,制定阶段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做到抓住不放;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范围,确保及时“清零销号”,持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25.省统计局与原劳动服务公司尚未完全脱钩的问题,从以下方面整改。

  推动劳动服务公司与统计局完全脱钩。已注销后勤中心账户,3名事业单位人员回归机关事业岗位。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统计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巡视整改作为新起点,不断巩固并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全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保障各项统计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巩固整改成效,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省统计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长期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上来。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化纠正“四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筑牢思想、制度、纪律、责任“四条防线”,坚决遏制“数字腐败、以数谋私”行为。持续抓好“两整改一整治”落实工作,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建议,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变成各项工作的“助推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凝心聚力推动统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深化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统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巩固整改成效,健全制度化长效化机制。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将巡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升华为制度,靠制度的持续激励和约束形成长效机制,促使广大统计党员干部遵守制度、捍卫制度。对本轮巡视整改和上轮巡视整改建立完善的机制制度,坚持持续跟踪检查督办,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公开化透明化,适时通报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巩固整改成效,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正确认识和把握统计事业中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集思广益,深入研究,加快推进“十四五”时期青海统计改革规划编制工作,矢志不渝推进统计工作现代化。持之以恒贯彻落实《青海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集中精力抓重点、攻难点,不见效果不放手,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持续推动统计工作环境不断好转。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青海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改进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夯实核算基础。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探索统计改革的“青海路径”,为全国统计改革创新提供“青海方案”。

     (四)巩固整改成效,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巡视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省统计局党组将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坚持以切实解决问题为目标,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坚决克服“过关”和“交卷”思想,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及时改与长期改相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盯住不放,加强督查,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不断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把巡视整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具体措施,转化为理清思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工作方法,把整改落实工作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统的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的长期效应,转化为贯彻落实深化统计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成效,努力推动各项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71-6302916;邮政信箱: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43号青海省统计局党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810000。
中共青海省统计局党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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