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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协同推进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在检察机关的贯彻落实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0日
  
  日前,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下简称“十个严禁”)并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政法干警自觉遵守。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聚焦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紧密结合司法制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改革后检察权运行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就检察机关贯彻“十个严禁”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建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全体检察人员自觉遵守。

  建议强调,十个严禁”,划定了政法干警的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全省检察机关要以落实“十个严禁”为契机,持续深化检察系统正风肃纪反腐,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准确把握贯彻落实“十个严禁”的重要意义和刚性要求。要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采取有效措施,让铁规禁令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政法干警的思想和行为自觉,确保“十个严禁”见诸行动、见到效果;要严于律己、规范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着力规范司法行为,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坚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利益案发生,杜绝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格按要求填报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引导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要阳光司法,接受监督。按规定举行公开听证、公开送达,及时依法依规公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调研检察工作,主动加强内部督察,紧盯各类案件开展案件评查,紧盯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检务督察,确保项目优质、干部优秀。要正风肃纪、反腐倡廉。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建设清正廉洁检察机关,对落实“十个严禁”不力,导致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定期公布违反和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的典型案例,释放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鲜明信号,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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