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共青海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西宁召开。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青海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审议稿)》,同意提交省委常委会审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滕佳材主持会议并讲话。
全会指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青海工作“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刻把握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与时俱进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举措,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力正风肃纪,坚决惩治腐败,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有效维护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全会认为,《工作报告(审议稿)》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中央纪委和省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通篇贯穿了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突出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报告回顾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分析问题符合实际,工作体会思考深刻,今后工作建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要求具体,措施有力。
滕佳材在讲话中强调,即将召开的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是我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认真贯彻落实党代会的各项部署要求,继续为加快推进新青海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