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青海省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对省纪委监委202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公示,并就资格复审、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6年1月4日至1月7日。
(二)地点: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三)复审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注册信息验证报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等。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1月9日前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
(一)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
(二)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8号,青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公寓楼。
(三)流程:上午组织面试,依次为考生签到、抽签候考、现场面试、确认成绩等。下午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依次为考生签到、现场测试、提交答卷等。
(四)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分值100分。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笔试答卷形式,每人答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分值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环节成绩的30%。
参加面试环节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2:1的,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时前到达考点候考室签到,8:30参加面试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面试结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方能离开。当天14:30前到专业能力测试考场签到,15时开考后仍未签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生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进入面试候考室或专业能力测试考场前,立即将手机、其他电子通讯工具、相关资料等按要求统一上交保管,不得携带、使用和查看。凡违反规定没有及时上交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三)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阅卷结束后,根据遴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因参加考试人员放弃资格、无人递补等原因导致遴选职位达不到考察比例的,可等额考察。遴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依旧相同的,由省纪委监委集体研究决定。
(四)根据笔试、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不唯分取人的原则,由省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分别在省纪委监委网站或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试用期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拟任职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工作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省委组织部。
(六)因场地限制,考生不要自驾车辆进入考点。

青海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6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