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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一体化”加强巡察机构建设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6日
  
  自2020年7月起,海西州委巡察办、巡察组实行业务学习、议事决策、日常工作、内部管理“四个一体化”以来,巡察干部定期集中学习巡察业务知识,巡察办、巡察组集体研究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巡察人员统筹使用、统一管理,使“人员紧张”“抽人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促进了巡察机构高效有序运转。

  业务学习一体化。按照“双学双提”要求,巡察干部在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的同时,集中学习巡察业务知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章党规党纪,党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巡察工作制度和巡察工作方案,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消除本领恐慌。目前,累计开展办组业务学习8次。围绕学习贯彻巡视指导督导工作专题培训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开展专题学习研讨4次,巡察干部政治站位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

  议事决策一体化。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议事决策行为,提高议事决策效率,办组共同研究巡察工作安排、规章制度和重要事项的处理,讨论相关工作意见、制度、每轮巡察工作方案、巡察情况综合报告、整改情况综合报告等。巡察办与巡察组分别召开联席会议7次,对州委第九轮巡察、州委巡察“回头看”的18个巡察报告以及问题线索报告进行讨论审核,有效提高了巡察报告的质量。

  日常工作一体化。巡察办相对固定3名工作人员,由巡察组专职副组长进行巡察业务指导。每轮巡察准备期间,巡察办、巡察组共同做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人员培训等工作。巡察了解期间,巡察办主任、副主任负责督促指导,其他人员编入各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如2021年州委巡察启动后,巡察办组成调研指导组先后对州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德令哈市、乌兰县,对州委上下联动巡察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广播电视台工作进行了实地了解指导。巡察了解结束后,巡察办、巡察组共同修改巡察报告、巡察情况综合报告,巡察组专职副组长还承担州纪委、州委巡察办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

  内部管理一体化。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巡察办、巡察组干部认真开展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州纪委监委机关和所在党支部举办的主题党日、辅导讲座等活动。安排13名专职巡察干部参加中央巡视办和省委巡视办举办的专题培训,50名巡察干部和巡察人才库干部参加巡视指导督导培训,对35名巡察干部进行了巡前集中培训。督促巡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州纪委监委机关管理制度和巡察工作纪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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