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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常委会专题审议系统内部督查工作报告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日
  
  10月29日,省纪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系统内部督查工作报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滕佳材主持会议,并对进一步做好系统内部督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内部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从严从实强化纪委监委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全方位的政治体检、全链条的业务检查,要持续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入。通过开展内部督查,了解掌握系统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干部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着力于发现突出问题,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标对表上级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更好发挥监督主责作用。

  会议强调,首轮内部督查发现了被督查单位在机关党建、队伍建设、责任落实、业务规范、遵规守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我们监督其他单位发现的问题有很多相似之处,说明我们打铁还不够自身硬,要引起重视并认真解决。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总结首轮内部督查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改进督查方法和措施,进一步聚焦督查工作重点,实现精准督查、有效督查,切实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8月至9月,省纪委监委派出2个督查组,分别对海南州纪委监委、果洛州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了首轮内部督查工作。下一阶段,各督查组将根据常委会的审议决定,正式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意见。各被督查单位要在收到反馈意见10个工作日内向督查办提交问题整改方案,并在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督查办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全程督导,并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回头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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