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和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市县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抓监督促整改、抓检查促落实“两抓两促”有力措施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抓监督促整改。对中央和省市县巡察巡视反馈问题进行综合研判,按照县委整改任务分工文件,以问题清单形式就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存在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等内容对各责任单位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进一步夯实了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通过建立监督工作台账,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按时限要求报送清单落实进展情况和实行整改挂账销号,采取调阅有关资料、实地调研督导、随机抽查核实、进行约谈函询、下发监察建议、监督民主生活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开展民意测验等方式,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抓检查促落实。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抽调县委组织部、扶贫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中央和省市县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实地查看每项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全程跟进问题整改过程,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督办,对问题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人和事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的检查助推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充分结合中央和省市巡视巡察发现反馈问题整改及县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整体把握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把经常性做好监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把监督职责放在首位的实际行动,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深入整治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在巡视巡察问题线索管理方面,及时对反馈线索登记分类、转办,对查办进度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和时限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