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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发挥约谈警示提醒作用强化驻在部门作风纪律建设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8日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创新监督举措,紧盯节点驰而不息纠正驻在部门“四风”,9月12日约谈了驻在部门政治部、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局、检务保障中心、检察业务保障部等6个关键岗位部门负责人,切实发挥约谈的警示提醒作用,进一步强化驻在部门作风纪律建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约谈中提出三点具体要求。

  加强教育引导。坚持教育在先,把纠正“四风”纳入中秋、国庆期间重要工作安排,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注重发挥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通报典型案例,持续释放“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纪委“两节”通知要求,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纠正不正之风;要坚持节前打招呼、提要求,通过会议传达、微信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释放信号,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

  严格纪律规定。按照省纪委监委、省检察院的总体部署,组织本部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国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监委“两节”通知要求,以及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明高线、知底线;要严格有关纪律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巩固节日收送礼金问题整治成果,坚决杜绝违规收送礼金现象;要盯住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和接待等关键环节,严防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钱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发生。

  认真履职尽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针对中秋、国庆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要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及时纠正查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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