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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强化监督检查护航2021年元旦春节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2月19日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明作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的通知》(青纪办发〔2020〕84号)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对驻在部门双节期间“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深入开展研判,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判“四风”新特点、反“四风”新要求,盯住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机制是否落实,盯住餐饮浪费行为,盯住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盯住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盯住“关键少数”及党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督促党组对节日纠治“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督促党组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域作风建设重要领导责任。省检察院党组印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严格遵守廉洁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和“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关于2021年“两节”值班安排的通知》,确保压力传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认真进行教育,强化干部自觉自律。有效的监督离不开及时警示、教育提醒。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通过检察外网、手机微信客户端,向驻在部门全体检察人员推送廉政提醒短信,推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月5日通报的8起典型案例,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同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播放典型案例警示片,结合查处的省检察院党组原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的问题,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节日廉洁自律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自觉性。

  畅通信访渠道,形成直查快处合力。发现问题直查快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与驻在部门发现问题协查共处机制,把发现处置问题线索与节日期间值班结合起来,带班院领导和值班党员干部担负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领导责任,受理处置节日期间问题线索,鼓励群众通过手机、电脑、电话、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各类“四风”问题线索,织密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与驻在部门专门建立相关问题快查快处机制,协同做好节日期间有关督导检查工作,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重要问题进行直查直办,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盯住不放。两节期间共发现处理值班脱岗、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等“四风”问题三起。

  严格抽查检查,及时进行查偏纠错。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把纠治“四风”问题作为抽查检查的工作重点,密切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适时开展监督检查。2月18日,会同驻在部门检务督察部门,深入省检察院行政计划财务装备局、检务保障中心、办公室、机关党委等单位和部门,调阅财务账册、消费明细、会议记录等资料,对公务接待、会议费开支,以及公款购买购物卡、节礼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干部通过电话抽查和实地明查暗访,重点对省院机关各部门、西平地区检察院、西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及各市州检察院领导机关及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存在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以及“私房菜”“一桌餐”、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隐形变异新形式、新表现、新动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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