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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认真督促推动
中央巡视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4月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精神和《省纪委监委落实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近期,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紧密结合驻在单位和自身实际,充分运用第三监督检查室关于深化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贯通融合机制,灵活开展监督检查,有力督促推进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青海省反馈意见涉及驻在单位(含综合监督单位)问题、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省财政厅党组反馈意见和省委第三巡视组正在巡视省审计厅立行立改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联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联合第三监督检查室,会同省财政厅党组通过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共同听取了厅属各责任单位(部门)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进一步掌握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找出了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明确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二是开展印证性监督检查。联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采取个别谈话、开会座谈、现场查看、查阅佐证资料等方式,对各单位机关处室、下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印证性监督检查,重点看汇报情况与实际整改情况是否相符,防止出现表面整改、选择性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三是组织协作交叉监督。发挥审计、财政、金融等专业优势,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财政监督检查任务、金融领域重点监管工作安排,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各单位审计问题、财政监督检查问题和金融监管问题,由纪检监察组牵头,协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背靠背”交叉监督检查,督促审计反馈问题、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金融监管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四是组织相关负责人责任约谈。针对个别单位(部门)整改不彻底、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对该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责任约谈,直面指出存在问题,帮助分析原因,传导压实整改责任,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落实力度、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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